“户口”门槛仍难跨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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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7:06 新世纪周刊 | ||||||||
-本刊记者/王歆效 摄影/陈萧军 一张看似不起眼儿的小小户口卡,将伴随我们的出生而出生,伴随我们的离去而离去,但没有它,我们上学、就业、 甚至消费都会受到严重的制约。其意义之重大,又绝非“小小”。
005年1月6日凌晨零时2分,中国第13亿名公民在北京市妇产医院诞生了。他是个幸运的公民,全国人民不但 通过电视画面认识了他,而且其“第13亿名”这个特殊的身份,很快就受到各方重视。1月14日,这名小公民顺利地办完 了户口。 而与他的“幸运”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曾经四次自杀未果的8岁小姑娘茉茉。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996年6 月25日,北京佑安医院保洁员赵淑媛在路边捡到了这个小女孩,但户口至今还没有上。为此,茉茉总觉得自己是个“多余” 的人。 谁能想到一张小小的“户口”卡,却有着如此非同一般的重要性。虽然,百姓平时都会把户口簿束之高阁,但在现实 生活中,谁又缺得了它呢? 教育要就“户口”的近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孩子到了上学年龄都要就近入学,就什么近呢?就户口所在地的近,而非居住地 的近。这给带着孩子的流动务工者出了道难题,因为跟随他们一起出来打工的孩子要上学,都不能算是就近。 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布的数字显示,到2003年底,中国流动人口约1.4亿,其中跟随父母一起流动的儿童有19 82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入学适龄儿童,但他们往往因无法“就近”或是教育费用太高而不能入学。 近期,国家统计局调查结果显示,有85%的流动打工者希望能够出台关于流动儿童入学方面的新政策,接近60% 的人希望出台户口方面的新政策,还有超过30%的人认为,孩子的户口不在本市影响孩子继续升学。有关专家呼吁,解决流 动务工者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不仅是中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而且也是切实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 内容。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03年9月就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 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协作,共同解决流动儿童受教育的问题。 对此,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例如北京取消了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借读费,广东则实行非常住人口的 免费义务教育办法等,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流动儿童的上学问题,但这也只是解决了“户口”对于人们生活困扰的第一步。 就业得沾“户口”的光 “能落户口,但工资少;不能落户口,但工资高,你在就业时会选择哪个?”记者就此问题在大学校园中展开调查。 调查的人数虽然不多,但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是,京、沪、穗等大城市的学生并不在乎能不能落户口,而来自一些边远地区的学 生,一般都会把户口作为自己择业的首选。 中国人民大学一位李姓大学生对记者说:“假如我不能留在北京的话,我回家会觉得很没面子,家里对我有种特别的 期许。如果能把户口留在大城市,乡里人会觉得你很了不起,反之则被看作没本事,这给我的压力很大。” 不可否认,现行户籍制度也给一些地方政府的人才引进制造了瓶颈,为了打破这种体制性障碍,不少城市已开始推广 以引进人才为主导的“工作居住证”制度。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深圳、青岛等城市都相继出台了该制度。并明确规定, 持有“工作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这为当地的人才引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然,从一些城市的引进要求来看,目前的“工作居住证”还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其数量与流动人口总量还有相当 大的差距。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的杨伟国教授对记者讲,条块分割是影响人才流动的一个原因,但户籍制度的改革不是一 朝一夕的事情,要一步步走,而“工作居住证”制度无疑是很好的一种尝试。 消费也盖“户口”的印 据了解,北京今年将取消外地人在京购车的户口限制。而此前,外地人在京购车,往往只能借北京人的名义上牌,这 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诸多隐患。首先,虽然是外地人花钱买车,但车主姓名却是北京人,一旦发生产权纠纷,吃亏的无疑是外地 人;其二,交管部门在处理某些交通违章或事故中,往往只能依据车辆登记找到北京人,而真正的车主却难觅踪迹。 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的一位汽车销售商表示:“户口限制对购车而言,本来就是形同虚设。”据他介绍,外地人拉着 北京人来买车的多了,即便车市冷淡,平均一天也能接待一拨。如果说买车只是锦上添花的话,那买房可能更实际些。虽然价 格高,但对于外地人而言,它的吸引力远强于车。 几年前在京购房的陈林先生告诉记者,他购房时,不少楼盘还有“非本市户口不卖”的说法。他当时买的这套房,可 以说是无奈的一种选择。现在这方面的政策已经放松,但他也没有能力再买第二套房了。 除了房、车,原来外地人在当地买中国移动全球通的手机号码也不行,现在限制虽然松动了,但据北京移动朝外营业 厅的工作人员讲,没有本市户口的还要预交500元的话费。 何时不在本土“暂住” 长年在外的打工者,没有不知道“暂住证”的,但他们对“暂住证”的存在却颇有微词。其中一位就在网上发出了疑 问:“中国公民怎么会在自己的国土上暂住?”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行政法学副教授湛中乐认为,一些地方目前执行的暂住证制度与《行政许可法》关于 不得限制外来人口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的规定相抵触。而依照《立法法》规定,作为下位法不得和上位法冲突的原则,他 呼吁应该叫停暂住证制度。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的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对此则另有看法。他认为,暂住证应该算《行政许可法》六类许可事项中 的第一类,“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 项”。 法律界虽然对暂住证的留存还有争议,但在2004年《行政许可法》出台后不久,沈阳市就在全国率先取消了暂住 证的办理,而改为免费申报暂住登记制度。随后又有武汉取消了暂住证制度,北京虽然没有取消但已经开始了试点改革。上海 目前则是采取居住证与暂住证并行的方式,但上海有关部门的人士也表示,两证将逐渐并轨。 户口难成“甩手掌柜” 在目前的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许多地方还离不开户口,而由于户口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其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成为“甩 手掌柜”。 据一位多年在基层从事户籍工作的民警讲,目前全国流动人口量很大,人户分离现象较为严重,这就使得一些户籍信 息未能得到及时的变更,从而导致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 从这个层面讲,户籍管理制度不仅依然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治安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在维护社 会治安、打击犯罪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系教授伍先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正处于户籍制度改革的转型期,户籍制度 改革的基本方向已经明确。那就是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同时进一步调整户口 迁移政策,继续放宽对户口迁移的限制。 方向虽然明确了,但如何改革还是个硬问题。有专家指出,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已经阻碍了人力资源的优 化配置和地区间的合理流动,但户籍改革也绝不仅仅是公安部门一家的事情,因为它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就业、教 育、住房、社会保障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户籍改革还需要多方面的统筹合作,因此也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 部分国家户籍管理办法 “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最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外国的“户籍”管理多叫“民事登记”或“生命登记”、“人 事登记”,基本与中国的“户籍”管理相似。 法国、荷兰、罗马尼亚、日本、印度、秘鲁、阿根廷等国家的出生登记,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 、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 泰国:专门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分外侨、国内公民两部分。条例规定必须“注册”收入状况、纳税情况、简历 (包括犯罪记录)三部分内容。简历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国家有严格的法律保密制度,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布。 对符合居住条件及居住期超过6个月的居民,其居住地有关部门可为其办理“户籍登记”,承认其居住地户籍。 丹麦:人口登记制度比较严格,是最早实行“人号”管理的国家。登记内容包括公民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婚姻 状况、纳税情况、监护人、有无犯罪记录等。欧洲的许多国家都与丹麦一样,这些国家的人口管理看起来很松,其实很严,这 与其实施“人号”管理有直接的关系。 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十分注重人口登记管理,实行“出生死亡登记大纲”。只进行公民出生、死亡登记,公民可以 自由迁移、移民。平时美国公民持有护照或社会保障号,进行旅游和工作,发生迁移或移居某地,其生活状态必须符合该城市 卫生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有一定的住房面积,有稳定的收入就可以呆在该地;否则,有关部门将出面予以法律制裁,用这种方 法维护一个城市的和谐和发展。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