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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新力量登场的台前幕后(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7:58 南方周末

  能源危机凸显环保需要

  不可否认的是,环保总局作用的凸显跟中国这两年面临的能源危机密切相关。

  2003年,新一届政府在SARS之后推行新的执政理念“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包括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内的“五个统筹”。2004年在经历了包括煤电油等资源全面短缺之后又提出要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不失时机地推出了两个环保新理念,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2004年4月,潘岳在媒体上撰文,提出“绿色GDP”概念,希望将环境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我们从GDP中,只能看出经济产出总量或经济总收入的情况,却看不出这背后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潘岳写道。

  由于没有将环境和生态因素纳入其中,现行的GDP核算法并不能全面反映国家的真实经济情况,核算出来的一些数据有时会很荒谬,因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能增加GDP。例如,发生了洪灾,就要修堤坝,这就造成投资的增加和堤坝修建人员收入的增加,GDP数据也随之增加。再例如,环境污染使病人增多,这明摆着是痛苦和损失,但同时医疗产业大发展,GDP也跟着提高。

  “中国在20多年来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但这‘增长’是通过多少自然资本损失和生态赤字换来的呢?”潘岳质问。

  绿色GDP引发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讨论,但潘并没有止步。2004年10月,他再次抛出了一个全新观点,指出环境不公加剧了社会不公,“某些人的先富牺牲了多数人的环境,某些地区的先富牺牲了其他地区的环境”。

  潘岳甚至还把该观点上升到“文明转型”的高度上。他说,环保不仅是一门专业,更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即人与自然、人与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文化,而这需要形成新的是非判断标准和行为导向的准则,那就是过一种环保的、关爱他人的、更加注重精神超越的新生活方式。

  很多人注意到,在中国内地的官员里,潘岳的直言不讳确实与众不同。且不论他此前担任《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和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时的激情澎湃和直言不讳,即使2003年3月转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之后,他也总能跳出固定的思维定势。

  2004年5月,潘岳在某个场合大声疾呼:“如果我们继续走传统工业文明之路,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因为中国的人口、资源、环境容量已到支撑的极限,可持续发展与新能源使用成为我们惟一的可行之路。”

  英国《金融时报》随即撰文说:“昨天发表的这个主张,并非某家环保团体理性思考的结果,而是中国共产党政府下属机关国家环保总局的结论,该机构从不以一语惊人闻名。”

  法律护航

  更新发展观和生活方式离不开法律手段的支持。让国家环保总局雄起的法律保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这个环评法,赋予了环评在项目审批上的“一票否决权”,即没有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2004年7月,备受社会瞩目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该决定更多地被专家解读为“审批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在放松审批管制的同时,对土地使用和规划,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不仅没有减弱,反而得到了加强。

  环评成为所有建设项目都需要先过的一道门槛。

  但是,一方面是政府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法律也赋予环保部门更大的权力,另一方面,项目单位和地方政府由于惯性和内在的发展经济的冲动而漠视环保部门权力的现象却普遍存在。

  “在2003年9月1日环评法正式生效之后,还出现了这次查处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是发人深省的,它说明环评法的实施还任重道远。”1月21日,包括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国际河网等56个民间环保组织在“环保风暴”后发表的支持宣言中说。

  “这次举措至少让公众知道了还有一个环评法。”环保总局正司级巡视员牟广生对记者说。

  潘岳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也清楚地表明这个观点。“这一次,我们坚决叫停30家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开工项目,就是要坚决捍卫环评法的严肃性。”

  下一个突破口:听证会

  但是捍卫环评法严肃性的努力决非易事。就像前文中国能源网的韩晓平所说的,国家环保总局在执法上的手段有限。

  而且权威的建立也并非一朝一夕。三峡总公司的总经理在得知其管辖的3个电站被公布违法之后,首先想到的是马上找国家发改委的官员询问。另有知情人士对记者说,有电力公司老总在被点名后马上就去发改委问理去了。

  记者希望从国家发改委的新闻发言人处询问发改委的态度,但至截稿时仍未果。

  事实上,知情人告诉记者,国家发改委有一个环境司,该司和环保总局在环评上的审批权界定上并不十分明确。原来发改委在项审批权上的话语权远远超过环保总局,现在,环保总局依法要从发改委那儿分权,很自然两部门的关系如何协调也令人关注。

  在怒江建水电站一事上,两者看法也不一致。而且,怒江一役,环保总局明白了NGO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认识到了这点。

  “怒江?离成功还远着呢。现在他们都悄悄地干。”“绿家园志愿者”的汪永晨对记者说。

  据记者了解,尽管去年年初该项目暂时搁置,但是国家发改委以及当地政府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去年普遍的“电荒”现象,让分析家们认为,政策的决策天平有摆向“放行”那一边的可能。

  去年11月13日,由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牵头组织的“怒江流域规划评价专家审查会”在北京召开,最新的《怒江水电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经在此次会议上出炉。

  汪永晨质疑那次怒江水电项目专家审查会开得“非常奇怪”,参会的多是支持怒江水电的专家,而且是在开会的前两天才收到通知。

  与会代表云南大学生态与动植物研究所所长党承林教授也说,他是在会议召开前突然得到通知赶来北京的,在会上发放了由国电公司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和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作出的环评报告和其他一些相关资料,会议结束之后都被收走,因此他甚至不能回忆起这次会议的全称。

  汪永晨反复强调,我们民间环保组织不是认为发展水电不可以,但一定要符合游戏规则,必须规范。

  本来,有理由相信,环保总局是要谋求一次对怒江项目的听证会的。

  去年11月,潘岳副局长曾对媒体表示,希望2004年年底或2005年年初,我国有争议的大型建设工程都将举行环保听证会,让公众来参与决策。

  虽然此番表态并没有列出具体项目,但据推测,很可能指的就是怒江项目。

  2004年7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开始实施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制定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该办法确定了两类建设项目和十类专项规划将实行环保公众听证。两类建设项目为: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或者其他污染,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小型建设项目。十类专项规划为: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但是本周记者从可靠渠道获得的消息称,有关方面已经宣布,怒江项目将不会举行听证会。

  但是,有没有对其他项目进行环保听证会的可能呢?

  在这次“环保风暴”后,记者接触到的环保人士和环保总局的官员,都更看重环评制度的长效机制,而不是运动式的“风暴”。而这里的突破口也许就在于公众知情权和听证会。

  有人建议,希望环保总局对所有进行环评审批的项目上网,公布其环评内容,并随时公布其审批进程。另外,在适合的时间针对合适的项目召开一个听证会,以确立利益相关人的表达协商机制。

  尽管大部分人对环保总局行使权力的举动感到鼓舞,但也有人说,环保总局有可能是藉此来树立本部门的权威,并获得环评审批权带来的部门利益。“只要香烧到了环保总局,就没事了。”有网民发帖说。

  “环保部门恰恰最没有部门利益,因为环境是子孙后代的,是长远的。”环保总局的牟广生对记者说。

  清华大学的王明远教授也同意政府应该加强在环境保护上的执法力度。“全能政府变成有限政府,就是要从竞争性市场领域退出,而把精力投入到诸如环境保护等这些市场失灵的领域中去。”本报驻京记者 邓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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