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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队伍治理工作全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3:47 北京晨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司法部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们现向读者们做一个简明的介绍。

  -截至2004年上半年,全国律师人员总数达140933人,其中执业律师有110150人(包括专职103342人和兼职6808人),另有辅助人员30783人。

  -目前,全国共有1.1万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7770家,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70%左右。

  -2004年,全国共有719名律师和213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受到不同形式的惩处。

  -在受到行政处罚的 261名律师中,吊销执业证47人,停止执业109人,没收违法所得23人,受到警告处罚82人。

  -在受到行业协会处分的458名律师中,取消会员资格47人,公开谴责73人,通报批评210人,受到训诫128人。

  -在受到行政处罚的72家律师事务所中,吊销执业许可证14家,停业整顿21家,没收违法所得13家,受到警告处罚24家。

  -在受到行业处分的141家律师事务所,取消团体会员资格14家,公开谴责20家,通报批评82家,受到训诫25家。

  -律师队伍长效机制建设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学习教育机制;二是行业准入机制;三是自律机制;四是监督惩戒机制;五是行业保障机制;六是行业评价机制。

  -开展合伙所规范建设年活动,重点是落实“七项规范”:一是要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主体;二是要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收案行为;三是要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收费和分配行为;四是要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监督管理行为;五是要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机构;六是要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管理责任;七是要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

  -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律师协会设立了党组织。1.1万多家律师事务所中,成立党支部2721个、联合党支部1536个,占总数的36.7%,比2003年增加8.5%。

  -2004年,司法行政法制化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公证法》(草案)已经国务院原则通过,《律师法》修改方案已经形成,并制定颁布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等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7件。

  -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准入机制四项内容:一是加强实习人员管理;二是严格品行考核和审查;三是建立新律师辅导制度;四是推行执业宣誓制度。

  -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自律机制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完善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增强律师协会的自律能力;三是改革和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四是进一步规范律师流动秩序;五是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

  -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监督惩戒机制含四个部分:一是健全律师执业监督体系;二是强化律师协会惩戒职能;三是完善律师惩戒工作程序;四是建立律师行业退出机制。

  晨报记者采访司法部部长张福森——

  律师应成为社会诚信的榜样

  采访张福森部长,颇费了一番周折。后来,在一次会议的间隙,他才挤出时间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随着法制社会的建设,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对法律服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的话题,就是从这里展开的。张部长谈了律师行业的过去、现状、已经做的工作和目前要解决的问题,甚至对律师中存在的超高收入现象也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应从制度的建设上完善收费方式。他还坦率地承认,加入WTO后,中国律师的整体状况还不能满足高水平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而这些,也只能随着我国律师与国外律师的合作交流加以解决。

  采访超出了预定的时间。因为采访时我们曾说,很多问题都是向读者征求来的;张部长当时笑笑。后来,他回答问题时很细。

  律师队伍建设

  一个目标 七项任务

  记:中央领导同志就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做出重要指示,其中特别强调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更是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针对上述精神,司法部有哪些具体工作要求及改进措施呢?

  答: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20多年来,广大律师积极从事刑事辩护、诉讼代理、法律援助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工作,为促进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律师队伍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

  以指示为指导,司法部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努力完成“七项任务”的律师队伍建设工作思路。一个目标就是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七项任务”就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是在律师中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三是搞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四是加快实现律师管理体制创新;五是严格律师执业监督;六是推进律师工作法制化进程;七是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的外部环境。其中去年我们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以“三项教育”、“三个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严格规范律师和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律师的个人执业行为。通过采取这些具体举措全面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行风建设,使律师队伍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已经基本结束,这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律师行业产生了较大的震动,在社会上也产生了积极的反响。

  法律服务市场规范

  从四方面入手

  记:现在经常听到一种反映,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对此,您认为应该如何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进行规范?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服务业发展迅速,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混乱问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法律服务市场主体不明确,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种类繁多,超越业务范围、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现象非常普遍;不正当竞争问题日益严重,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以公民代理的名义,长期从事有偿服务;少数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缺失,有的高收费、乱收费,有的超越代理权限,擅自变更或者放弃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干扰了司法工作,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我们认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应进一步明确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及业务范围。在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应当以律师为主,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为补充。法律服务市场主体的业务范围分别是:律师依照《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担任辩护人、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担任法律顾问,以及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大中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机构可以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办理简单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乡镇法律服务机构可以担任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人,担任法律顾问,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可以办理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等法律事务,但不得从事辩护和诉讼代理业务,不得出具法律意见书。二是应完善法律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执业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标准、收费制度、财务制度、执业责任保险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建立不良执业行为档案。推行执业公示制度,增强法律服务活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三是应加强对以公民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管理。我们正积极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公民代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民代理的条件和程序,建立以公民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能力和品行审查制度。四是应依法查处法律服务市场中存在的违法执业、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同时,集中一段时间在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律师行业整顿

  加大教育与查处力度

  记:去年5月1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开始正式施行。我们想问的是:这个办法实施半年多来,反映如何?是否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答:我国《律师法》对律师违法行为的处罚做出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比较原则,又不适宜具体操作。结合律师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工作的实际情况,司法部出台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加大教育和查处力度,有效净化了律师队伍,提高了律师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在社会上和行业中引起了很好的反响,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去年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我们按照《办法》规定,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据统计,全国共有719名律师和213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受到不同形式的惩处,在受到行政处罚的261名律师中,吊销执业证47人,停止执业109人,没收违法所得23人,受到警告处罚82人。在受到行政处罚的72家律师事务所中,吊销执业许可证14家,停业整顿21家,没收违法所得13家,受到警告处罚24家。在受到行业协会处分的458名律师中,取消会员资格47人,公开谴责73人,通报批评210人,受到训诫128人。在受到行业处分的141家律师事务所中,取消团体会员资格14家,公开谴责20家,通报批评82家,受到训诫25家。通过对违法违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查处,严肃了纪律,纯洁了队伍,有力地促进了律师队伍健康发展。

  律师收费制完善

  制定标准 健全制度

  记:不久前,晨报刊登了一篇文章,说北京的大律师一年能挣几百万,平均也能挣十几万,您认为这个收入水平是否合理呢?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是如何规范的?

  答:广大律师在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合法地获取相应的报酬,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律师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律师收费的办法、标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律师收费一直都是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行业进行监管的重点。为了适应律师业的快速发展,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律师收费制度,从律师业发展状况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出发 本着有利于调动律师工作积极性,有利于规范律师管理的原则,制定律师诉讼代理收费指导性标准,建立健全律师收费争议解决制度,完善对律师违法违纪收费行为处罚办法,完善收费方式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律师收费标准的科学性和收费行为的合理性,使律师收费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律师权利保障

  出台规范文件 建立保障机制

  记: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作为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及人身安全,将如何得到保障?我们有哪些相关的保障机制?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对保障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执业权利作出了规定,但是规定比较模糊,赋权不够充分,比如关于律师承办法律事务,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情况,需经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的规定,在实践中难以保证律师执业权利的充分实现,造成律师执行职务时“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因此,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一方面要保障律师执行职务的权利,充分保证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实现,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要建立对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制度,对于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保障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及人身安全,近年来,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各个方面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去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律师在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中依法执业的权利。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商请公安部出台《关于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有关问题的规定》;商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刑事公诉案件实行证据展示的若干意见》。此外,还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修改论证工作,争取从立法上解决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问题。

  “合伙所”管理

  开展“合伙所”规范建设年

  记:对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们目前存在哪些问题?对此,我们有哪些改进措施?

  答: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二十多年来,律师执业机构经历了从单一的“国资所”到“合作所”、“合伙所”,“国资所”并存的变化。目前,全国共有 1.1万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7770 家,占全国律师事务所70%左右。合伙律师事务所已成为我国律师执业机构的主体力量和主要执业形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名为合伙,实为个人办所;有的合伙所名为合伙,实为“个人执业联合体”,没有真正形成合伙机制,合伙人和律师基本上采取个人承接的案件自己办理,分配采取提成的方式,事务所管理松散,各自为战;有的合伙所管理结构松散,管理制度不完善,甚至连最基本的规章制度也未建立,从而造成了事务所无章可循;有的合伙所的合伙人管理意识、责任意识淡薄,对事务所的管理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阻碍了我国律师队伍和律师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提高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是当前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司法部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一次“合伙所规范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解决一些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散、乱、差”的问题,特别是假合伙问题,真正形成合伙机制,全面提高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加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建设重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主体;二是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收案行为;三是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收费和分配行为;四是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监督管理行为;五是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机构;六是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和合伙人管理责任;七是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通过加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建设,增强律师事务所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意识,健全管理机制,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

  如何与国际接轨

  加大开放程度

  加强合作交流

  记:中国加入WTO后,各行各业都在积极与国际接轨,那么,我们的律师行业该如何与国际接轨?

  答:我国加入WTO后,律师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律师制度恢复重建20多年来,我国律师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律师和品牌律师事务所。

  但从整体上讲,我国律师业目前的发展状况仍不能适应和满足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涉外法律服务的需要,缺乏具有较大规模、专业分工细致的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管理经验上还无法与国际性律师事务所相比,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缺乏处理大型复杂的跨国交易方面法律事务的经验和技术。随着我国加入WTO承诺的逐步履行,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开放程度将进一步加大,我国律师与外国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将进一步加强,这将使我国律师在更宽广的领域接触或领略到外国律师的先进执业经验,学习和借鉴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发展战略的规划、内部管理制度、业务分工和协作制度、质量标准化管理、律师执业保险的完善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品牌的创立和维护,从而,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及互补,以进一步提高我国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水平、执业水准和管理能力,推进我国法律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进程。

  如何衡量好律师

  维护正义,是律师工作的使命

  记:张部长,请问您衡量一个律师是好律师的标准是什么?

  答:前面我已经提到,去年,我们明确提出了我国律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就是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这也应该成为我们衡量一个律师的标准。

  一个好的律师就应该努力做到“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坚持信念,是对律师政治素质的要求。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致力于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党员律师还必须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精通法律,是对律师业务素质的要求。律师作为一个以法律知识为国家、社会和公民提供服务的特殊职业群体,要真正承担起所负职责,必须精通法律,成为法律的专家和实践者。维护正义,是律师的工作使命,是律师工作的应有之义,它是律师制度得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原因。恪守诚信,是对律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律师业作为一个以法律服务为手段的职业,是否讲求诚信决定着这个行业的生命力,律师应该成为引领社会诚信的榜样和风范,并为社会诚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本版采写 晨报记者 杨秀梅 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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