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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伤人财政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18:00 新世纪周刊

  随着森林资源增多,一些地区的野生动物也逐渐增多,有些已影响到当地群众的财产安全,甚至造成人身伤害。正在 修改中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建议中明确提出,建立国家财政补偿为主、地方财政补偿为辅的损害赔偿机制,即“因保护濒危 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偿;其他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偿,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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