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谎高手武伯欣炮轰“测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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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13:13 时代人物周报 | ||||||||
-本报记者蒋志高 “前段时间我刚在邯郸办了几个案子,有变态的,有团伙作案的,有奸污幼女的。”和记者见面闲聊一会,武伯欣就 直奔主题。 这位被外界称为“测谎高手”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退休教授是一个胖老头,走路略显
采访进行过程中,他的手机和家庭电话不断响起,这些电话基本上都是邀请他外出办案的。 “我曾经统计过我主持测试过的案件,区分无辜者与涉案人的准确率能够达到98%。这2%的失误,主要是由于初 期阶段缺少经验,对被测人体能与生理指标的关系认识不足,或是在受命试用不熟悉的新仪器所造成。但在失误中,确有错把 涉案人认定为无辜者的情况,尚无把无辜者错认为涉案人的情况。”武伯欣说。 “是测真,不是测谎” “我们现在急需纠正学界的错误认识。”武伯欣眉头紧锁。他所说的错误认识就是指“测谎”这个概念本身。 “测谎是检测口供的真假,而测真是检测心理事实的有无。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论、实测方法和实测技巧。”武伯 欣说。 在实测中,武伯欣坚持的一个原则就是不看被测人的口供。在他看来,口供是绝对不能测的。首先是口供的来源可能 不正常,其次还可能存在指供、诱供,这样就会导致口供里面真话假话混杂在一起,可能有阴谋陷阱,可能有声东击西。“如 果依据口供还要检测口供的真假,这是错上加错。” 武伯欣认为“测谎”并没有科学根据。“研究情绪过程的心理学家去检验人各种情绪变化有没有特定的生物指标的反 应,结果根本就没有发现。”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心理系教授墨菲持和武伯欣相似观点:“检索科学文献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欺骗行为没有 独特的生理特征,而说谎与生理学之间联系很可能是不明确和易变的。” 而武伯欣推崇的“测真”检测的是被测人当时是否在现场。这一理论认为,每一起案件,除了在现场及有关活动空间 必定会留下一些反映作案人状况信息的客观痕迹外,在作案人的心灵之中也必定会有一系列与案件客观痕迹相对应的心理痕迹 。这种心理痕迹包括人的知觉、认知分析、言语理解、思维对策等。“谁有这种心理痕迹谁就是涉案嫌疑人。” 以言语理解为例,“谁干谁自知,如果做了这个事,一问,他马上就能理解。” 为了捕捉涉案人的真实心理痕迹,武伯欣常常到犯罪现场,把握案发时的特定时间段,尽可能地进入当时的环境状况 ,体验与罪案发生时基本相似的时空环境。“这样才有可能获取到当时作案人的认知状态,才有可能对全案中案犯为什么一步 一步的这么做下去有一个比较接近真相的反映和认识。”武伯欣说。 “听说案情的人与亲历案件的人二者对案情的认知和伴生的情绪强度有着极为明显的特征差异,完全可以在测试中分 离区别。”武伯欣自信地说。 “人占七分,机器占三分” 在实测过程中,武伯欣有他自己的一套,他将其命名为“六阶段测试法”:对作案人犯罪心理进行动态分析描绘;编 制测试题;测前访谈;实测操作、观察、和同步评图;评判图谱;测后访谈和讯问。 在他写的新书《心证》中,武伯欣介绍了心理动态分析的几条原则:凡是不能确认是常态心理犯罪的,首先要考虑变 态心理犯罪,只有排除了变态心理犯罪,再去考虑常态心理犯罪;假如现场中有女性,首先就要想到性犯罪。 在动态心理分析阶段,作案的人数、地点、方法都将基本描绘出来,接下来就是紧紧追踪作案人的心理痕迹出测试题 。 测试题的设计一般在四五十道题,测试提问中每道题约25秒钟,测试一次不超过30分钟。 这些问题有的是唤起心理痕迹,有的是唤起对立情绪,有的是反映现实的心理状态,包括后悔、想从轻、现在的选择 等等。 在多年的摸索中,武伯欣逐步确认了“对事不对人”的测试原则。“我们是使用一套测试题测试所有嫌疑人。美国的 测试方法应该根据提供嫌疑人的供词一人出一套题目,进行谎言测试。我们没有照搬他们的方法,主要是考虑检测标准的同一 问题,是用一把尺子进行同一测量还是用两把尺子分别检测更有说服力,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测试的问题包括无关问题、中性问题、目标问题。“比如受害人是被刀刺死的,你肯定得问,受害人是被绳子勒死的 吗?这就属于无关问题。然后问你不知道用什么东西杀死的吗?这是中性问题。是用刀刺死的吗?这是目标问题。这一组题中 ,重点问题就这一个,谁要跟这个目标问题相关,反应就特殊。”目前,测试这种反应的主要指标有三个:皮肤电阻、呼吸和 血压。 测前访谈的目的是创造测试的氛围,对有案在身的人施加压力,让无辜者放松。“决定测试成功的一半可以说是测前 访谈。访谈不成功,无辜的人就会紧张,没开机呢,就有危险了。” 测试后的谈话则是抓住有利时机,一举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为下一步的侦查创造条件。 武伯欣认为,案件中所有外显的东西要靠人来把握分析,而犯罪嫌疑人内心隐藏的东西则需要仪器来检测验证。“在 整个测试过程当中,人占七分仪器占三分。”他总结说。 “不是证据,但有作用” “这个东西要成为重要证据是不可能的,到任何时候,它都是起辅助作用。”武伯欣说,“这个学科检测的是心理现 象,心理现象本身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检测的过程是通过题目诱发出电位,根据这些指标反推人的心理事实。它不是物质 科学,属于意识领域。” 1923年的“弗赖伊案”是美国第一个涉及心理测试技术的经典判例。在这个判例中,法院没有采信对被告人做出 的测试结论。目前,在美国,心理测试结果能否作为证据仍然存在很大争议。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类法定证据中,并不包括心理测试结论。刑事诉讼证据是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 实。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七种证据都是与案件事实具有客观、直接的联系,即具有客观性和相关性,而“测谎仪”是对涉案人 身体各种生物参量的测试,不是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收集和鉴定。 1999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 中明确指出:“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可以使用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帮助审查、判断证据,但不能将CPS多道心理 测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 武伯欣对此感到十分高兴,他把这个“抽象否定,具体肯定”的批复称之为“里程碑”,“虽然不能作证据使用,但 是它有它的作用。” “比如作案人数,心理分析认为夜间作案会有失助感,作案人一般总愿找一个帮手,我们编一组题目,马上就可以找 到有几个人。再比如赃款的具体方位,我们在浙江萧山的一个案子当中,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招供,我们就找到了他放赃款的地 点了,一分不少。”武伯欣颇为得意。 “据我们了解,从1999年批复到现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意见稿已经把心理测试写进去了。”武伯欣透露。 “我不测黑哨” “2002年,《足球报》点了我们的名,说你们是这一块的权威,把这黑哨好好检一检。”武伯欣回忆,“我们表 态:凡是这种事情,一律请示公安部,请示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我们不接受民间组织或个人的这种要求,因为这个技术严 格说起来是一项刑事侦查、调查手段,民事调查也必须有法院委托。” 2004年年初,有消息称广州一家医院要将用于司法鉴定的测谎技术应用于普通市民。武伯欣对此表示十分担忧: “凡是公安的应用技术手段,不能用来追逐商业利益。如果那家医院负责任,应该请示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他检测的内容 侵犯隐私,你侵犯隐私的同时如果技术不过硬,无中生有,破坏家庭,会带来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把它作为一个创收的手 段,肯定要出大问题。”武伯欣说。 除了这个,武伯欣还有别的忧虑:“国内有人就靠翻译美国的教材,然后造个机器卖钱,这是不负责任的。”他认为 由于中国人与西方人在语言心理过程、语言思维习惯模式、民族心理特点、文化传统背景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简单引进美国 的测试方法用到中国人身上,其可靠性没有保证。 目前,一台普通的心理测试仪在市面上买价大约在三万元左右。在武伯欣看来,一台加上脑电波的心理测试仪成本不 会超过七八万,“有些公司把它卖到十二万,这本身是一种商业暴利。” 神秘的反测试 两种人武伯欣认为可能会在测试漏过。“如果这个人是个杀人狂或者变态心理患者,可能通过测试,他已不属常态范 围,这是一种可能。再有就是狂躁状态下的人,他对当时的过程记忆是模糊的,检测很难奏效。” “如果你自己犯案,然后去过心理测试仪,你能通过么?” 面对这个问题,武伯欣微微一笑:“那肯定能过,我们掌握这些东西,我们的研究生也能过。一个合格的测试员不仅 仅只学测试,更应该注意反测试、识别反测试。” “人的心理、包括生物指标,如果经过特殊训练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异常变化,这种变化是有意识的,掺杂了受训人主 观的对抗,比如受训人可以把外周胳膊的温度提高好几度。”武伯欣简略地介绍了反测试的原理。 在美国,监狱里的一些犯人总结经验,写出了很多关于如何击败测谎仪的小册子,网上也有专门的反测试网站。武伯 欣对此不以为然。“光看书,看网上的一些东西没有用的,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而且训练时还得带着仪器。你乱用根本没用, 图谱是可以识别的。”武伯欣摇了摇头。 相关专题:时代人物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