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监管堕胎防止人口失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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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5:30 新京报 | ||||||||
本报讯 对帮助实施堕胎者,应立法予以制裁,防止人为追求男婴而造成的男女比例失调,同时严控用于检测男女婴的超声波仪器使用。昨日,政协委员任玉岭提交书面大会发言称。 据了解,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已经升高到119.92,与正常值106相比有严重偏离。任玉岭说,在医学上检测胎儿性别的技术为堕胎女婴提供了条件,再加之历史和现实经济原因
他特别指出,对进行堕胎者,要出台管理条例,特别在第一胎后又堕胎者要严加管理,防止其为选择男孩,而对女婴实行堕胎。 对于该建议,政协委员、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科医生阿达来提大致同意,但她根据自己临床经验介绍,目前无论大小医院、计生场所,掌握B超仪器的还是很多,部分地方有滥用的趋势。 她进一步指出,除了婚后堕胎外,婚前性行为导致的堕胎也要加强管理,应该有约束机制,这样对防治艾滋病等也有好处。 我国男女人口出生比例示意图 委员观点 完善农村社保取代“养儿防老” 俞祖彭委员分析,农民有后顾之忧从而产生偏好男孩情结 2020年中国可能出现3000万男性“光棍”,可以靠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来消除“养儿防老”观念,使男女性别比例趋向平衡。昨天下午,“控制人口性别比异常”成为政协农工组讨论的热点话题。而此前,已陆续有20多位委员单独或联合提出多个控制人口性别比异常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俞祖彭在提案中称,在农村许多地区,生育男孩是重体力劳动和传统生活方式的需要。同时,由于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尚不健全,农民有后顾之忧,这也成为产生偏好男孩的经济基础。 此外,传统文化中养儿防老、男尊女卑、传宗接代等生育观念的影响,以及社会中性别不平等的种种现象,也不断刺激着人们产生“偏好男孩”的情结。 与俞祖彭有相似观点的政协委员、复旦大学医学院教授左焕琛表示,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适时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让农民实实在在地感受“生男生女都一样”。 另外,针对男女出生比例失调问题,政协委员李伟雄认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应当向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倾斜。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申剑丽周奇谢炜魏铭言林文龙陶春 本版摄影\ 薛珺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