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逐步为农民工上等同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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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8:48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3月7日电(记者梁栋)记者从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北省政府日前修改了“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修改后的“办法”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可支付能力,对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逐步实行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失业保险政策。 按照新的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自主确定本行政区域在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内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门雁平认为,河北省新的“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措施,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全省就业环境。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民工的生存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