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5年全国两会专题 > 正文

提案:关注百姓生活构建和谐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3:49 人民网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已经告别普遍贫穷时代,群众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新的社会发展问题随之出现。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化加剧的背景下,新时期的贫富差距问题凸现。2004年全国最富有的10%的家庭与最贫穷的10%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超过8倍,基尼系数已经逼近0.47;按劳分配在GDP中所占份额近十多年来持续下降;劳动者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民工平均工资近十多年几乎没有增长;社会保障体系漏洞较大;教育机会不公、安全事故较多、罢工及上访等事情时有所闻,等等。

  民盟中央认为,改革过程中,局部失衡很难避免,长此以往则不利稳定,也有悖初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需要始终将改善百姓生活放在首位,并以此为核心,尽快重建政绩评估体系,多管齐下地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尽快确立新的政绩评估体系。在衡量地方政府的政绩时,不仅看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更看重所在地区低收入家庭或贫困人口的生活能否得到保障、公共卫生能否满足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需求、社会保障是否覆盖到所有人口、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普遍改善、政府财政用于改善民生的支出是否达到较大份额、当地社会关系是否和谐、劳资之间有无对抗性冲突、各种群体上访事件的多寡等,以此为衡量政府政绩的核心指标。这些指标集中反映了群众问题的改善程度,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务,又是社会和谐状态的客观标志,更是检验省以下各级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能力高低的根本制度。

  第二,尽快确立合理、公平、共享的收入分配原则。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政策基础。现阶段收入分配存在的初次分配不合理、再分配缺乏力度与公平、第三次分配几乎没有的格局,导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社会分化中,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是影响不同社会阶层和谐相处的基本因素,也是影响消费进而制约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家应尽快确立合理、公平、共享的收入分配原则,并按照这一原则尽快从初次分配、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三个层次上理顺整个收入分配关系。

  第三,尽快提高劳动者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促使初次分配趋向合理化。初次分配不合理是现阶段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表现。初次分配存在着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局面(在领取工资人数大幅增长情形下,工资总额所占比重不升反降三个百分点。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就由1989年的15%多下降到2003年的12%多)。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建议国家尽快采取措施,提高农民、农民工及城市普通工薪者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调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彻底打破行业垄断,使资本所有者、劳动者与国家利益在效率原则下实现合理分配。

  第四,尽快强化再分配手段,明确承诺政府确保财政的公共性和满足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有关方面的发展目标。财政分配是国家干预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基本手段,也是再分配结构中的主体。针对财政实力持续增强和再分配环节公平不足的现状,国家需要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并在公共财政框架内优先满足事关百姓的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需求。

  从速确立公平、均衡的国民教育观,尽快出台确保教育机会公平的政策。同时制定社会、企业、个人等投资教育的优惠政策,利用财政专项拨款、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基金等开展城市失业、下岗职工与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从根本上改变教育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受教育机会不公和城乡居民家庭教育经费负担日益沉重的现状。

  国家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开支应当实现“十五”计划承诺的占财政收入15%-20%的目标,并保障在“十一五”期间持续上升到25%左右。在扩大财政投入的前提下,迅速完善制度和扩大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以调节劳资关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以缩小贫富差距,发展各种公共福利事业以共享发展成果。当务之急是尽快改变社会保险制度长期试而不定的做法。按照中央与地方分责制原则,建设社会保险法制,真正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定型和强制性全面覆盖。同时,加速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低收入阶层的援助力度,引导发达地区不失时机地发展公共福利事业。

  在公共卫生资源配置方面,国家应确保向城市社区与乡村倾斜,尤其是乡村所占份额应当力争有较大幅度提高。在完善城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放开医疗服务市场,在确保公立医院能够承担市民基本医疗服务的条件下,鼓励民办医院与私人医生的发展。尤其是社区医疗服务,应当走官助民办的发展道路。在乡村则需要加大政府投入,同时整合资源,增进福利性,五年内真正改变乡村医疗卫生民办化的格局,走官民结合的发展道路;政府还应当强化对药品流通环节和医疗服务、医药价格的干预与调控,让百姓看得起病、吃得起药。统筹城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各种补充医疗保险及农村合作医疗,在公平理念指导下争取在“十一五”末期能够使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国民。(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之二十三)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