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认为我国食用加碘盐标准应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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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5:05 新京报 | ||||||||
政协委员朱兆良认为中国人尿液含碘量远超正常值,要提倡科学补碘 本报讯 碘摄入过量将导致乳头状甲状腺癌的发病率显著增加。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朱兆良在提案中表示,自1995年起,由于受到世界性“消除碘缺乏运动”的影响,中国开始实行“全民食盐加碘”,每公斤食盐中的碘含量从1995年的16毫克增加到40毫克左右。结果,中国人尿液含碘量从起初的每升不足5微克,迅速增加到1999年的306微克,
国际权威学术组织于2001年首次提出碘过量的定义:尿碘大于300微克/升,一致认为碘过量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自身免疫甲状腺病和乳头状甲状腺癌的发病率显著增加。 据了解,碘摄入的推荐剂量(成人150微克/天)。 尿碘中位数应当控制在100~200微克/升之间。除居民日常所摄取的食物中含碘之外,食用碘盐是居民摄入碘的主要渠道,而我国碘盐浓度严重超标。 “我建议应该召开有关食盐加碘法规工作的听证会,由地方病学界和内分泌界专家共同参加,并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食用加碘盐标准及其他法规。” 根据国家级的监测报告,1997年我国居民家庭碘盐的中位数达到37毫克/公斤,1999年该数字达到42.3毫克/公斤。 也就是说,如果按每天一个成人食用10克盐来计算的话,每天仅从食盐中获取370微克的碘,数量就已经超过了碘摄入的正常标准。 因此,朱兆良委员建议目前应实行有区别的食盐加碘政策,停止在非碘缺乏地区和碘过量地区供应碘盐,各地区要根据自然碘情况制定食盐加碘标准。即使在碘缺乏地区补充碘盐也应该根据碘缺乏程度补充不同浓度的碘盐。 目前有关部门应强化各地区的防治碘缺乏病的监测系统,严格控制居民的尿碘中位数在100~200微克/升之间,根据尿碘中位数的监测情况,调整该地区的碘盐浓度。同时普及推广碘与健康的科学知识,同时说明碘缺乏和碘过量的危害。 摒弃“补碘宁多勿少”的错误观点,提倡科学补碘。鼓励居民主动接受尿碘监测,慎用或不用其他含碘食物。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廖卫华 郭晓军 周奇 刘洋 王冰凝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