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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周刊:追问庐山乱建别墅风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8:48 新民周刊
新民周刊:追问庐山乱建别墅风波(图)

庐山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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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周刊:追问庐山乱建别墅风波(图)

庐山别墅


  零敲碎打卖庐山,肆无忌惮建别墅,新闻的披露至今已有六个月。半年已过,结果“未知”。这次采访,记者开始就准备接受某种“失败”:得不到“业主名单”和“处理决定”。可以想见,回答会很简单:该公布的时候就公布了,该处理的时候就处理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新闻并不是你表面看到的那样简单”。今日庐山静寂山林中的反思,会比一锅粥沸
腾时刻杂乱的述说来得清晰,从而更加真实。期待着:对于庐山乱建别墅事件的调查结果,不会“无可奉告”;如何处理,也不是“下不为例”。

  庐山别墅背后

  暂且不论建房者的官、商、市民、农民和在职、退休、健康、生病等等“生态”的区别,他们手中握有的是建房“协议”也好,还是“合同”也罢,只要都盖上了这些政府部门大红公章的,出了钱的他们都认为自己“获得了盖房的权力”。

  撰稿/陆幸生(记者)

  贴春联的户主在别墅中过年

  正月十五的早晨,江西庐山牯岭街头一派清寂,旅游淡季里的出租车,懒怏怏地在来回空驶。各样别墅和树木的背阴处,还有几缕白雪的影子,而路面上早已是一片冰雪融化后的水渍。周恩来纪念馆和庐山管理局税务所的大门,并列地敞开着,而一些餐饮店的玻璃门上,挂着环形锁。

  苍松翠柏簇拥中的庐山,冬天也是墨绿色的。为突破这一份清冷,风景区管理者在一些灌木的枝条上,扎上了大红、粉红以及白色的碎叶纸花,据说是“冰雪包裹的时候分外动人”。在鲜有外来旅游者的隆冬时光,庐山人精心打扮自己的环境,且审美“协调”。

  然而,2005年农历“猴尾鸡头”的“庐山乱建别墅风波”,却在境内外的媒体上热闹非凡。2004年9月,新华社江西分社一位摄影记者刊发了一张照片,紧随其后,南昌一份“发行量最大、业绩最出众”的都市报,以大篇幅新闻通讯的样式,报道了同样内容的“乱建”情况。“庐山”两字,吸引眼球。一时间,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类媒体记者蜂拥而至。

  1月18日,一媒体的报道题目是“谁为庐山景区别墅群开绿灯,干部带头抢建富人跟随”。同月24日,另一篇报道的题目是“江西纪委调查组严查‘庐山别墅事件’”。28日,《江西调查庐山别墅:谁是户主,谁在违规?》见报。篇篇报道均以“庐山”为题,然而从时间段看,这些报道前后矛盾:谁是户主、谁在违规,还没弄清楚,“干部带头抢建富人跟随”的结论,从何而来?

  1月28日这一天,确凿的报道是:中央领导重视庐山违规别墅,在建别墅都已停工。

  2月2日,媒体报道:《庐山乱建别墅事件调查不能忽视林场困境的事实》。被报道事件的地点,依旧是庐山,但出现了一个新的主角:林场;报道还揭示了“乱建”缘起于一个基层单位的“困境”。2月7日,媒体上赫然出现“庐山滥建别墅云遮雾罩”的大幅标题。新闻人手脚并用忙乎半年,结果却还是“云遮雾罩”。

  接着,中国人开始过年,长假7天。长假后到元宵节前的一周,历来也是尚未脱离假日惯性,身心处于“忽悠”中的日子。正月十六,我来到“乱建别墅”的地方,见到建好的别墅,没有装潢的“赤膊”房子,门上都贴着大红春联,房檐上挂着红灯笼。当地人告诉我,“挂着红的,主人就是在房子里过的年”。

  中央重视,喝令停建;媒体“云遮雾罩”,而在这所有的强大“纷扰”中,户主们在此地照旧过年。这眼前的春联,写的都是吉祥词句,但言外之意颇多,似在透露某种试探:别墅建好了,户主过年了,我待在这里,看下一步怎么办?

  无“人”解说两个“庐山”

  有关乱建别墅的所有报道,标题中都有“庐山”两字。

  说到庐山,“地球人都知道”,就是蒋介石和宋美龄的美庐,就是毛泽东的庐林一号,就是彭德怀蒙受不公正待遇的地方,就是1959和1970年,在中国当代政治生活中反响和结果都极其巨大的两次会议的所在地。庐山,就是《庐山恋》这个放映了20多年,牯岭电影院至今每天还要放映两场的青春版影片(票价30元),创造了世界电影史上一部电影连续放映时间最长纪录的地方。庐山两字约定俗成的内涵,驱动那么多的记者来到庐山,是有道理的。

  而江西省庐山管理局党委宣传部的办公室主任袁勇,用非常谨慎的口吻告诉《新民周刊》记者,“乱建别墅这件事情,与庐山管理局无关”。

  我索要“无关”的文字资料。经请示,我得到了三份文字资料。第一份是《庐山概况》、《庐山殊荣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新庐山》等文件的“合订本”,计36页。《庐山概况》中写得明白:“庐山位于江西省北部……风景区面积302平方公里。”庐山“是中外驰名的千古名山,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江西目前唯一拥有两块世界级金牌的名山,我国30个世界遗产中唯一以‘世界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地,今年(2005年)2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首批世界地质公园”。

  位置、范畴、性质,都很清晰。庐山302平方公里风景区,统属世界文化景观、世界地质公园。

  管理局给的第二份资料,是一份黄封皮小册子:《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1996年4月18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条例是枯燥的,而枯燥的条例在管理着活跃到了七嘴八舌的现实。摘录如下:

  条例第二条:庐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包括庐山山体和石钟山景区、长江-鄱阳湖水上景区、龙宫洞景区、浔阳景区、东林景区等外围景区。庐山山体景区和外围景区的范围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界线为界。

  条例第四条: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庐山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管理庐山风景区的行政机构,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负责庐山山体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外景景区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简言之,庐山之谓当含有“山体”管理局,更包括“外围”所在地。庐山管理局管理52平方公里的“庐山山体”,用第二天带领我参观和讲解的宣传部工作人员的话说:就是管理牯岭的著名别墅群落和附近核心景区。用当地百姓的话形容这个范畴:就是要花135元门票钱才能进得来的这块地方。而外围景区,即302平方公里的“庐山风景区”减去52平方公里“庐山山体”之后的250平方公里地域,由所在地县、区的政府负责管理。这次“乱建别墅”的地点,在这个52平方公里之外,250平方公里之内。

  这次“乱建别墅”的“莲花洞景区”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归庐山区区政府管辖。

  宣传部给的第三份资料,名曰《关于媒体报道“庐山区莲花洞景区建别墅”情况说明的函》。这份“说明”要表达的是:管理局宣传部见到哪份报纸、哪个媒体报道“庐山乱建别墅”的事情了,就给他们一份“以示说明”。这份函件字斟句酌:“近期,众多媒体对庐山区莲花洞景区建别墅的情况予以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对庐山的形象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并影响到庐山申报‘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的进程。为此,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媒体所报道的莲花洞景区位于庐山山脚下,属九江市庐山区管辖。庐山区为九江市市辖区。二,庐山区并非庐山管理局。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发(1984)39号文件《关于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等问题的批复》以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成立的江西省人民政府管理庐山的厅级行政机构,负责管辖庐山山体52平方公里。”函件第三点,说的是庐山管理局近年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以及由此所做的“贡献”。

  只是,就普通百姓而言,就旅游名胜而言,就玩而言,闻名于世的山顶牯岭别墅群就是庐山景区的标志;外来者才根本不管这个“庐山”称谓的行政范畴划分和管理权力界限。

  庐山管理局“关于媒体报道的函”,在2005年元月23日写就,距离《新民周刊》记者2月22日来到庐山采访,恰好一个月。这份函件说明,庐山管理局遭受误解,已经整整一个月了;要是从2004新华分社记者刊发照片以来,管理局已经整整被误解小半年了。

  这位新华分社记者与管理局也有“招呼”。刊发另一个行政区域违规乱建的照片,要与毫不相干的管理局打“招呼”,似乎有些“防患于未然”的味道。果然,照片说明出现“庐山”两字,轰动效应骤然而来。我说:莲花洞是在庐山景区之内,不写庐山,那么让这位新华分社记者和后来的记者们写什么好呢?“看来,这个板子就只能打在‘庐山’品牌的外延上了”。

  在《庐山概况》的介绍中,庐山风景区管理局“为省政府管理庐山的厅级机构,委托九江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由于省政府职能机构和委托所在地政府直接管理的双重身份,庐山管理局局长是九江市市委常委,但在“庐山乱建别墅”事件中,没有在公开媒体上见到过这位常委、局长有关此事的片言只字。

  山泉和空气“惹的祸”

  正月十六的早晨,两位庐山的老朋友与记者一起前往莲花洞。

  他们穿着旅游鞋,一副准备“跋涉”的模样。他们要步行到山脚下的莲花洞去。我问,下山要走多少里?答曰:18里,大约要走1个半小时。因时间有限,我们在牯岭喊了一辆出租车,沿着拥有“葱茏四百旋”之称的曲折山路,蜿蜒而下,穿越九江市区街道,进入城郊接合部的民居群落,到达庐山区莲花洞,其间路程为36公里,花去一个小时。

  这个景区的全名是“庐山莲花洞森林公园”。两扇不大的栅栏铁门,路边竖有简易广告牌,景区门票10元。

  一条山谷,间有溪流和乱石,薄雾氤氲,空气清醒。沿途几个人造景观,一为老君庙,二是上品阁,三是“茅草饭店”。竹子搭成,简陋之极,经风受雨已有时日,如今空无一人。

  在一个名叫狗头石的拐角处,我见到两块石头。新竖的青色石碑上,标题是“狗头石租界案简介”,说的是民国初年,一法国人盗买狗头石附近土地,时值袁世凯称帝前后,“政局动荡”,段祺瑞“外交部自顾不暇”,九江当局与之“签约”。旁边一块浅褐色的石块,为当年“界石”。旅游指示牌上写着,这一带有天主教堂、天主医院、耶稣洞等“景观”。

  20世纪初外人强权侵入的遗迹,21世纪初今人资本缔造的商业公园,都是围着这一份名曰龙潭河的山泉、这一份空气、这一份与尘世的“间离效果”而来的。如今的“乱建别墅事件”发生在此地,我以为,这些就是“自然”原因。

  回到门口,见到“九江庐山莲花洞森林公园有限公司”陈总经理。陈总介绍,这森林公园是庐山垦殖场莲花洞林场出地,有限公司出钱,合资组建而成的。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元人民币,如今每年的门票收入大致为40万元左右。我说,公园开张3年,收入120万元,投入还没有收回吧?陈总回答:40万元门票收入,也就是每年约有4万人左右到这里来,也算很可观了,“这里是九江市登山协会的基地,尤其是青少年登山来得特别多”。

  我带的报道资料中,有“豪宅建在庐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一说,到实地看来,“国家”两字子虚乌有。只是“国家”两字一出,不由得读者联想,什么人的什么别墅,居然斗胆建到了领袖级人物居住过的房子旁边?

  相隔潺潺溪流,公园大门对面就建有私人房屋。最前面的一栋,为两层楼,裸露的水泥墙面贴着大红对联。而后边些的5层楼房,从外墙剥落的涂料看,建成已有年头。介绍说,这是九江市里一照相业业主“招待用的房子”,他自己住的房子也在附近。再后面些,竹林和松树相间处,耸立着被各个媒体曝光的别墅“们”。别墅们的大门上,都贴着大红对联。

  我说,这些房子,有的就盖到公园的大门里面了。陈总说:公园是旅游项目,经过立项、批准,可以建设,“但是,在这个区域里面,建造住宅绝对不允许”。我继续发问:绝对不准?回答:国家规定,绝对不准。

  再问:现在这些居民房子不是都盖起来了吗?

  再答:唉,都是泉水、空气惹的祸。

  花26万住“茅屋”

  不知什么时候,一位身着深蓝上衣的妇女来到身边。她终于开口:为什么拍我的房子?

  她就是最靠近森林公园大门,裸露着水泥外墙那栋房子的女主人。刚才我端着相机的时候,她正在房子外边的空地上一遍遍地转圈“锻炼”。我说,到你的房子里去坐坐。

  房子挺大,上下两层。卫生间里摆着滚筒洗衣机,卧室里有张双人床。屋子里很冷,她拿来小凳子,我与她坐在门口屋檐下说话。我说,我要做点记录,麻烦找几张纸。她拿来一本红格的“九江市公安局交通大队稿纸”。

  我是1998年来这里买的地,是第一个在这里买地的人。多少地?两亩。土地费花了一万七。这个房子盖得有多大?160平方米。盖这个房子一共花了多少钱?告诉你,26万,平整这地坪,花了4万元。

  我来的时候(挥挥手),这里什么人都没有的。这个5层楼是没有的,森林公园也没有建呢。1998年九江发大洪水,看着邻居房子什么的,统统都被淹了,心里感到特别害怕,生怕自己什么时候也会碰上这样倒霉的事情。所以想到“里面”一点的地方来盖房子。

  我51岁了,得了癌症,身上开过好几刀,这里安静,空气也好,就想在这里养病。

  我是通过林场买的地,分场、总场,都有证明的。(我问,还缺什么证明不?)告诉你,除了土地证,啥证我都齐了。看起来,这个土地证是再出不来了。“所有盖房子的人的土地证,看起来都是出不来的了。”

  我说,上面不让再建下去了,你26万元投进去,现在怎么办?

  就是,我这个钱是一辈子的积蓄,我是“做商业的”(一边的朋友解说,她曾是九江一商厦的职工),我男人在研究所,是工程师。我们两个的积蓄不够,还借了钱的。当初我来的时候,这里是河滩,是碎石场,荒地。去年盖楼,现在不能再盖了。“我哪里不能买地盖房啊,我为什么非要到这里来盖房啊!房子也没有完全弄好,房顶还要花个3万,贴墙面还要四五万,我就一个卫生间,原来想慢慢搞。现在不让装修了,我也装修不起了,我现在变成傻瓜了,花26万,来住茅屋”(朋友解释,她不能再花冤枉钱装修了,搞个水泥两层楼,现在等于住茅草房)。

  上个月,市里调查组来了,就站在我房子前面,说是中央都有批示。现在停下不让再搞了,我一辈子心血都在里头了,听说还要拆房子,那叫我们到哪里去住?

  我又不是当官的,我家里也没有当官的,我是老百姓,我交了钱,有证明的,我没地方去了,我就住在这里。

  我问她的姓名,她说,我姓周,名凤萍。

  生活水源和污水排放

  在九江市庐山区建造别墅的地点,共有三个:莲花洞、定慧寺和龙门洞。

  离开莲花洞森林公园,我们去定慧寺。一条水泥的山间公路,直入峰峦深处。

  一栋尚未完工,门窗木框也没有安上的别墅,出现了。一栋已经完工,门上贴有大红对联的别墅,出现了。从铁栏杆外望去,这家客厅墙上,挂有装饰用的“墨宝”。一家建有两栋外貌相同、灰色瓷砖贴面的两层楼,院落内建有游泳池的别墅,出现了。奇特的是,在山区公路旁建造别墅,有着路牌和门牌号码。这家有游泳池的别墅,是定慧路8号。

  山间路名和门牌号码,给人一种此地的别墅建筑在规划中“延伸”的感觉。

  一辆QQ轿车开来。这是一位别墅主人的座驾。

  忽然间,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在“那边”响起来:你是干什么的?对于在住宅外墙边转来转去的陌生人,责问一声理所当然。何况,此地别墅在近期又是诸多媒体注目以至“怒斥”的焦点。

  你是记者?我告诉你,这里的事情(将脸凑近,声音略有降低),就是现代的官场现形记。这是一张介于年轻和中年之间的脸,大致40岁左右的男主人语气急促,“一个月前就有人来看了”。我很想听这位男主人讲解什么是“现代官场现形记”,只是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按照自己思路,他语速很快地说着话。

  我是想着给九江做点好事的(用手指指地下)。我是江西的,是这里的人。我现在浙江做生意,在宁波也买了房子,花了100万(我插话,宁波100万的房子挺好的)。现在我回来,在市里开发区有项目,就想在这里盖个房子,自己住,

  这个地皮,就20多万。我们兄弟两个,住这两栋别墅。盖房用多少钱?40多万。现在要拆,凭什么拆?我有合同的,上面盖了图章的。我要打官司,这些盖好图章的合同,就是我打官司的证据(我说,拆房子,你就有损失了)。我就打官司,要求赔偿我的损失。

  现在宪法上已经写进去,要保护私有财产的。

  就算要拆,怎么样,就四五十万,就是让我再干一年(原话如此,他好像要说的是,大不了白干一年)。那我就走,什么地方我不能投资,非要投到这个地方来?

  从我准备采访庐山别墅这个题目开始,有个事情我一直“萦绕”在心。我问:在这个别墅,你用水的事情是怎么解决的?按常规,建房要“七通一平”,从资料上看,林场卖地为生,不会出资做这些公用设施铺设,而私人建房是各人自扫门前雪的。

  男主人指着别墅前边的水渠,回答:你看,这山上下来的水,多么干净,完全可以喝。

  我要的就是这个答案,我继续发问:那你的生活污水又是往哪里排放的?

  回答者有些尴尬,用手指指同一条水渠:我们都弄好管道了的。

  我看到,在人工挖掘过的水渠的壁上,有白色硬塑料管道的出口,上面有盖子。

  这一户人家的取水和排污,如此这般“洁来污去”。在这别墅上方,山坡还建有他人的别墅,如果上边人家也这样取水和排污,那这位男主人使用的山水,还会是清洁的么?似大有怀疑的必要。同理,这栋别墅的下方,盖有他人的别墅,下边别墅的主人是否考虑过,上面下来的山水是否清洁的问题?也许,一切靠自然过滤?

  靠山吃山。眼前情景,似乎靠山也有“拉”(拉屎拉尿的拉)山的便利。除去污水,还有固体生活垃圾,别墅主人们如何处理?用自己的小轿车拉下山去?在没有公用设施的此地,长期的污水蔓延和脏物堆放,别墅主人们面临的“前景”将会怎样?

  如此这般,长此以往,这302平方公里属于自然保护区的庐山山脚,还会是一个山清水秀、风轻云淡的风景区吗?

  卖地求生存,部门“利益分摊”?

  下得山来,在浔庐村老乡家吃农家饭。对面房子门上贴着对联:出门顺意行好运,居家康宁乐平安;横批:吉星高照。

  端着饭碗,与居民聊天。一蹲在房檐下的男性居民说:地没多少了,树不准砍了,到外边打个小工,“里里外外全部算上,一年收入也就四五千元”。他用手指向天空:“这个数字顶破天了!”以5000元年收入计,一个男子壮劳力一个月“薪水”,也就是400来元。

  在其他媒体报道中,周凤萍的“茅屋”房子和她丈夫的姓名,也曾出现。说到这栋房子的手续,报道叙述:《城镇个人建造私有住宅申请表》上盖有莲花洞林场浔庐村、庐山综合垦殖场和庐山区房管局同意建房的公章。周凤萍说自己是第一个“买地”的,而在其他报道中也出现了“第一家建成房子并入住”的胡姓夫妇,男主人原是南昌制药厂工程师,已退休,目前夫妇两人退休金加起来不足1000元。他们盖房的钱“多是在美国读书的儿子从奖金学里省出来”的。关于“照相业业主”的房子,报道中说到,他“征地协议上有甲方莲花林场作为土地出让方的公章、庐山区土地管理局作为土地征用方的公章和庐山综合垦殖场作为签约方的公章,2002年2月5日,九江市契税征收管理所就已经出具了收到户主交纳契税的契税证。”

  在报道中出现的“单位”,莲花林场是土地出让方,莲花林场的上级部门即庐山综合垦殖场,为签约方。人们将这程序称作“分场卖地,总场批准”。浔庐村,是与莲花林场“相依相靠”的村落名字。庐山区土地管理局、庐山区房管局、九江市契税征收管理所,均为当地政府相关职能的管理部门。

  暂且不论建房者的官、商、市民、农民和在职、退休、健康、生病等等“生态”的区别,他们手中握有的是建房“协议”也好,还是“合同”也罢,只要都盖上了这些政府部门大红公章的,出了钱的他们都认为自己“获得了盖房的权力”。

  庐山风景管理局给我的第三份文件是《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按照新版《辞海》的解说:条例是“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在中国,有些只规定某一类事项的法律称为‘条例’”。由是,关于庐山自然风景区的这份管理条例,就是管理庐山的法律。《管理条例》第三章“规划和建设”第十九条规定:“牯岭地区和其他景区,严禁新建私房,不得将公房出售给私人”。省人大的这条规定,“剥夺”了任何个人在庐山自然风景区内盖建私房的权力,这个话就是莲花洞森林公园陈总说的“在这里建住宅绝对不行”的出处。曾经当官有权的和现在还在掌权的人,不行;在外边经商发财的和在本地拥有投资项目的,也不行;官和商不行,市民和农民也不行;健康的人不行,生病的人也不行。

  莲花林场“违法”卖地。面对电视台的镜头,莲花林场前任场长潘明银如是介绍:

  1998年以后,整个林场的收入只剩下莲花洞森林公园很少的一部分门票收入和每年国家下拨的生态林补偿款,国家每亩地的补偿是5元钱,发到林场手中每亩只有3.5元,莲花林场总面积2.2万亩,这笔补偿款也就只有7万多元。而林场的职工有200多人,即使这7万多元全部用来发工资,每个人每个月能够分到手的也不到30元钱。

  在莲花林场的工作人员看来,卖地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这十年当中,他们通过卖地挣了309万元,可即便如此,他们每个月能够领到的工资也不过才120元。

  定慧路一别墅主人说,莲花洞森林公园与莲花林场签有合同,森林公园每年上交门票收入的20%给林场,“听说没有收回投资,所以一直没有交过”。吃饭时候,问起林场工人的收入,答复是:他们更苦些,因为多少算有份工资,出去打工什么的,不太自由。

  面对法律,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明知其不能为而为之,莲花林场卖地的性质是违法的。自然,林场可以说自己是违心的违法,这个违法是为给100多个职工“发工资”。

  《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发生在庐山山体范围内的由庐山管理局实施,发生在外围景区的由景区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实施。”对于在庐山自然风景区莲花洞等三个地域发生的乱建别墅事件,实施处罚的应该是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政府。

  庐山朋友说道:庐山区莲花林场违法卖地,大致已有10年之久,如果说卖地是因为林场生存困难,那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面,为什么既没有人“加强执政能力”来阻止卖地,而且也没有人“改善执政能力”为老百姓谋划生活出路?

  在采访过程中,听到如是说法:总场和职能机构是不会“空手”让分场卖地的,总得收点手续费吧?按照书面语言,这就是资源寻租、利益分摊。

  太便宜的庐山还会是庐山么?

  在莲花林场向电视台提供的调查表上可以看到:从1994年到2003年,莲花林场共出让了85块土地用于私人建房屋,总计146.36亩,分属118户,目前,莲花洞在建和已经建成的别墅总共有60栋左右,而另外还有近60户在筹建当中。通过出让土地,莲花林场获得收益309万元。而出让土地最集中的时间是1999年到2002年这四年,最近一次土地交易是在2003年的6月23日。

  对于“新建私房”的处罚,《管理条例》有标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风景区规划及其用的性质,或者侵占风景区土地进行违章建筑的,责令其限期退出所占土地、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状,并按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按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在采访中,我听到的最多的话是:下不为例。下不为例的通俗解释,就是再花些钱,不要拆房子。按照“不能恢复原状”,罚款“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计算,周凤萍160平方米违章建筑的罚款总数为32000元。照这个标准计算,已建成的60来栋别墅,应收罚款的数额将近200万元。只是,收到了这200万元的罚款之后,这些乱建的别墅就能安然无恙地归私人使用了?同理,后来尚未建成的60来栋别墅照此办理,也就可以继续建造、永久归己了?这就意味着,两个200万元,买下了庐山拥有的两个世界风景级别名称,庐山就此被拉开一个永远不能愈合的创口。

  我们的庐山卖得实在是太便宜了。太便宜的买卖,会是下不为例的吗?

  那时候,太便宜的庐山还会是庐山么?同理,“太便宜”的法律还会是法律么?

  有报道这样描绘:“自从爆出官员带头在庐山自然风景区修建别墅的新闻后,莲花洞在九江成了异常敏感的词”;“有五名具有官员背景的人在莲花洞购买了土地,其中级别最高的是……”有几位官员,是否是官员带头违法,官员级别是否到了报道所述,是正常的收入开销,还是腐败的幕后交易,人们期待着,江西省、九江市调查组终有公开调查报告的一天,一切将大白于天下。

  问题是,一个地级市所辖的一个基层林场为生存困境,违法卖地求生长达十年之久,为什么长期没有得到制止和有效管理?那样的时候,“官员们”在哪里?报道中官员职务前面的“原”字,读来让人惊心动魄。没有“原”字时,“因为”百条理由、千样困难,相关“官员”们没有去努力改变这个基层单位的困境;而“原”字到来,他们却一身轻松地来此从容建房修宅,来到这个困境中尚且清宁的一隅,安度晚年。

  饭后,我们来到莲花林场办公楼。下午的上班时间未到,大门锁着。

  在山上采访时听说,莲花林场领导和职工们现在的任务是,监督停工,“谁都不准动”,听候处理。怎么处理:现在都是“不知道”。当地百姓的认为:全部不拆,那是做梦;全拆,又怎么可能?也许最可能的是部分地拆。猜测颇多,议论纷纷,话题中心是:违个法,结果就是老套的下不为例。

  庐山太有名了,中国百姓注视庐山,是有现实理由的;世界注视庐山,是有自然根据的。庐山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如何开发庐山,这是国家责任。零敲碎打卖庐山,漠视法规买庐山,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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