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长谈矿难频发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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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5:1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建林)据新华社报道,山西省省长张宝顺日前表示,这一段时间,山西省煤矿事故之所以频发、多发,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是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煤矿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一些矿主受煤炭市场持续升温、供求关系紧张的影响,在利益驱动下,无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短期行为严重,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重眼前、轻长远,见利忘义,铤而走险。有的假借整顿
第二、有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树得不牢。有的放任辖区内的煤矿自由组织生产,放松管理,疏于监督;有的怕关闭小煤矿影响地方经济,既不想管,又不敢管,造成一些小煤矿私挖乱采现象屡禁不绝;有的对上级的检查虚与应付,落实安全生产的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以至于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及时根除。 第三、有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力度不大,致使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不能确保落实到位。比如,我们要求严格按照许可证载明能力生产,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矿超能力生产而得不到及时有效制止?我们对各类煤矿的当班作业人数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什么发生事故的这些矿井下人数都超过了要求?我们要求证照齐全有效才能生产,为什么被列入停产整顿的矿井有些仍在生产?细水矿驻矿安检员每年有3万元补助,但竟然不知道该矿违规生产、雷管火药发放等情况,形同虚设。 第四、一些地方非法生产严重、私挖乱采现象禁而不止,在利益驱动下愈演愈烈,这后面是不是有人在充当保护伞?是不是有的公职人员参与了办矿?是不是还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这也是值得我们警惕和注意的。 相关专题:山西朔州发生矿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