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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软件:天使还是恶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2:37 新民周刊

  只要人们有需求,数码资讯交换的风潮将无法抵挡。

  撰稿/金 姬(记者)

  对于网民而言,它是天使;而在娱乐业大公司眼里,它是恶魔。

  从当年横扫MP3市场的Napster,到如今能下载几乎所有娱乐资源的BT或电骡(eMule)含有P2P(peer-to-peer ,点对点网络技术)的软件,不仅成为网络时代的新宠,也冲击着现有相关网络法律的藩篱,引发有关知识产权、带宽等问题 的新一轮争议。

  Napster:第一代的陨落

  WWW出现伊始,让用户可以直接连接到其他用户的计算机,进行文件共享与交换的P2P技术,是互联网的本质特 征之一。

  直到Yahoo和Lycos建立搜索引擎和门户站点后,人们上网的方式开始改变,人们习惯到一个固定的地方获 取所有信息。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些站点控制了信息的流动、充斥了旧闻和广告、阻碍了真正的交流。

  Napster的出现,使网络再次聚焦P2P。

  1998年,美国波士顿东北大学的新生肖恩·范宁(ShawnFanning),听到喜爱音乐的室友抱怨网上 低效的MP3音乐链接。肖恩在朦胧之中想出P2P音乐交换服务的原理,“人们的电脑硬盘上有很多音乐资料,而网络可以 创造机会让喜欢音乐的人相互交流。”18岁的他着手编写了共享软件Napster。这套程序能搜索音乐文件并提供检索 ,所有音乐文件地址被集中存放在一个服务器中,这样使用者就能方便地过滤上百个地址而找到自己需要的MP3文件。

  这是第一代的P2P软件。1999年夏,肖恩把Napster程序放到了互联网上,并架设了服务器让网友下载 。肖恩创办了属于自己的Napster公司,并在短时间内就吸引了5000万用户。

  Napster和肖恩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但麻烦也接踵而来。

  由于音乐交换服务在法律版权、知识产权方面的先天不足,它触及了传统音乐制作行业的利益。Napster的出 现,高兴的是网民,唱片业及其相关的音乐制作产业却倒了大霉。很多网民都会熟练地使用音乐格式转换软件或者网络音乐交 换服务,把手中的CD光盘转制成几十兆的MP3音乐,相互在网上交流。于是,他们很少再去购买昂贵的CD。

  Napster这类音乐交换网站的存在大大地影响了传统产业的利益。1999年12月,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 代表环球、华纳、百代和BMG等七大唱片公司,以违反版权保护法为由将Napster公司告上法庭。2001年2月, Napster败诉,网站不得不修改程序框架和服务流程,并将涉及版权争论的大量音乐文件删除。如此一来,Napster 对大多数网民失去了吸引力,很快就宣告破产。

  2002年,音乐软件制作商Roxio以500万美元加股票的形式收购了Napster这个名字和它的资产, 将其转变为一个用户可以合法下载内容的收费网站。而后,Roxio出售了它的软件部门并开始专注于在线音乐,将其自己 的名字改为Napster,在纳斯达克上市。

  新一代狂飙

  如今,建立在新一代P2P技术上的软件BT和eMule已成为越来越多的网民的一种“常规”软件,它们引发的 是整个网络观念的改变。在P2P软件环境中,每一个互联网民都可以真正参与到网络中来,每个人都能为网络的资源和功能 扩展做出自己的贡献。BT和eMule就是这一理念的最佳体现。

  BT正式名称是BitTorrent,是美国人布拉姆·柯恩(BramCohen)开发的一种多点共享协议和 软件。BT用的是一种传销的方式来达到文件共享。它彻底淡化了服务器、终端的概念,广大用户之间的齐心协力,“创造” 了更高的文件下载速度。这种情况有效地利用了上行的带宽,也避免了传统的FTP下载方式下大家都挤到服务器上下载同一 个文件时的拥挤不堪。BT把提供完整文件档案的人称为种子Seed,正在下载的人称为客户Client,某一 个文件现在有多少种子多少客户是可以看到的,只要有一个种子,就可以放心下载,一定能“抓”完。当然,种子越多、客户 越多的文件“抓”起来的速度会越快。eMule是一个新近开发的开放型P2P文件共享软件,基本原理与BT类似,在共 享上更具方便性和持续性。

  专家们认为,BT和eMule这种技术对于互联网具有革命性的影响。中科院声学所网络与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研究 中心副主任倪宏研究员说:“以往,我们采用广播的形式,观众或者听众不可能直接点播节目。后来,增加了交互的概念后, VOD视频点播出现了。但是,必须要考虑到VOD受到硬件和网络环境的限制。”

  VOD在网络上经历了几种方式。最简单的,是单对点的模式。服务器上存贮了很多文件,用户点播他所需要的内容 。随着用户的增多,对服务器和出口带宽的要求就会很高。当多用户同时点播一个节目时,服务质量很难得到保证。BT和eMule 出现后,每个用户都可以下载,又支持别人下载。这为信息获取和传输带来了很大便利。尤其对于宽带用户,共享流媒体的音 视频文件,优势非常明显。这是一种从有限到无限的革命。未来会有更多的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用到这一技术。

  许多人认为,BT和eMule对于用户最大的意义不是它的技术和功能,而是它的理念。这种理念源于人们对互联 网的憧憬和梦想:以用户为中心,所有的用户都是平等的伙伴。相隔万里的用户可以共享他们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

  但是,互联网真的可能成为技术主义者的“乌托邦”吗?实际上,各种“人间法度”会向它步步紧逼。

  网络知识产权之困

  Napster已经名存实亡,但它引发的知识产权争论对日后的所有P2P软件影响深远。

  事实上,一般个人之间基于非营利目的彼此交换音乐,并不是在MP3发明之后才有的事。远在网络没有普及之前, 人们就已经会用录音带录下喜爱的歌曲送给朋友,只是因为数量不多,业界不会追究是否合法。当Napster这类软件出 现后,这种转赠的行为变得更简单、更有效,本质其实并没有不同。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Napster网站并没有主动复制任何MP3文件,并不是“直接”侵害著作人的重制权 ,而上传下载MP3的Napster软件使用者,才是构成“重制”的行为人。因此,RIAA(美国唱片工业协会)在诉 讼上是主张Napster构成知识产权的“辅助侵害”。

  Napster使用者的行为虽然是非商业性质,但利用的作品属于创作性较高的音乐与录音制品,利用的量又是全 部,法院根据调查报告认为Napster确有影响著作权的现象存在。

  数码技术与网络的不断发展,使作品未经授权而被利用的情形日渐增多。智慧结晶的创造者极力要将昔日知识产权的 “保护枷锁”带到新的科技环境中,唯恐固有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当今各国的立法趋势也莫不朝此方向努力。但这些完善的 保护措施,难免会与新技术发生摩擦。尤其在网络世界,发生知识产权纷争的往往不再是传统常见的“直接侵害”,而是像搜 寻引擎、超链接,或是像Napster这样没有直接的复制行为,却会间接导致著作权人利益受影响的行为。

  著作上了网,固然仍可受知识产权保护,但新的、非直接的利用方式要如何规范,却不是传统法律所能预先设想的。 究竟要将“辅助侵害”的界限划在何处,永远是崇尚网络自由与知识产权保护至上的价值冲突所在。从Napster案的判 决来看,美国法院认为一个单纯提供交换机制的网路平台,在一定条件下仍要对其他使用者传输的违法内容负责,但前提是权 利人必须先行通知。

  Napster一案的判决,让知识产权保护的拥护者占了上风。以BT、eMule代表的新一代P2P软件,由 于仍旧逃不过知识产权问题,已在国外受到相应制裁。美国电影协会(MPAA)加大了打击BT下载等提供文件交换的企业 ;法国在欧洲展开执法行动,扣押了7台联网的服务器,警方通缉涉案企业;而芬兰也收缴了国内一个颇受欢迎的BT文件下 载网站的设备,并逮捕网站的4名经营者和30名帮助维护网站的志愿者。中国香港地区也出台相关规定,将在网上使用P2P 软件视为非法。

  然而,只要人们有需求,数码资讯交换的风潮将无法抵挡。根据国外研究机构的民意调查,过半数的网民并不认为使 用Napster下载MP3是一种违法行为。也许人们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念,并不像立法者或司法者所想的那么坚定。 网络的本质特征是平等。

  此外,尽管目前的数码技术还未对文字、美术制品造成巨大冲击,但随着新技术的诞生和不断完善,看着电脑屏幕长 大的少年们不会再有阅读习惯问题,文字、美术等著作可能会面临与MP3相同的困境。

  带宽之争

  P2P软件碰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占用带宽,这在带宽资源相对紧缺的中国内地显得更为严重。长城宽带曾因BT“会 大量占用带宽,可能传送不良信息以及损害用户电脑”为由,在某些地区封了BT端口。为此,2004年1月6日,宽带用 户黄先生把厦门长城宽带告上法庭。12月3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一审认定,厦门长城宽带网络服务公司擅自限制用户网速 和封锁BT端口的行为构成违约。但有关BT等P2P软件占用带宽的争论仍然没有停止。

  根据欧洲一家专业机构的研究,目前互联网上超过1/3的流量的确由P2P软件引起。但另一方面,有人认为,P2P 技术把网络中不同的计算机连接在一起,充分利用互联网和Web站点中任何地方的闲置资源,实际上是并不造成浪费,而恰 恰是更好地利用了带宽。

  而且,使用节约带宽新技术P2P软件应运而生。这类软件进一步改进了搜索算法,如借鉴了“Google”等搜 索引擎所常用的“快照”技术SnapShot,然后把这些文件“快照”分布式地存放在网络上。当用户发出搜索指令 时,搜索要求先到达网络上的任何一台电脑,这台电脑会再将它转到另一台有更多文件信息的电脑,第三台电脑可能就拥有文 件本身,或者也可能再继续将搜索要求转到其他有正确信息的电脑上。整个过程有点像在照着交通指示牌循序问路,而不是路 上随便找个人问路。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搜索效率,节约了带宽。

  当然,P2P软件的方便快捷,也造成了更多的无目的使用,所以,到底是占用带宽还是不浪费带宽,似乎没有一定 的答案。

  P2P软件正在不断完善。对一些人而言它越像天使,对另一些人来说它也更接近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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