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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部分高校将与学生签订校外住宿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2:5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薛冰) 教育部昨日颁布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考试作弊、大学生结婚、学校自主处分权等公认的高校“三大难题”的解决方案似乎有了定论。

  记者昨日采访广州众多高校,有高校表示,目前广州高校有没有在校大学生结婚,还不能完全确定。新规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对高校现有管理没有太大冲突,已婚学生只要
搬出校园居住即可。至于学校自主处分权问题,目前部分高校已订立允许学生申诉的草案,很快就将实施。

  对新规落实持谨慎态度

  记者昨日采访广东省教育厅及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暨南大学等众多高校,学校均对新出台的法规持赞赏态度,认为法规的出台适应高校新时期管理需要,是以法制校的体现,在对学生的管理上也更加人性化。

  但说到广州众多高校如何落实问题时,各校均持谨慎态度。省教育厅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众多高校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教育部门有关此规定的文件,所有信息只是源于媒体的部分报道并不全面,要等到教育部文件下发后,再根据法规细则制定符合广东高校管理的规定,并加以落实。

  结婚要与校方签订协议

  根据新规,在校大学生结婚无需再经过学校批准,但在生育问题,学籍管理问题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高校在现实中如何管理?记者昨日采访时,高校表示《规定》里面不禁止大学生结婚,但并不代表高校就要支持,大学生面对生活问题,应该作出成熟的选择。

  目前广州高校还不能完全确定有没有在校大学生结婚。有高校表示,如果发现学生结婚,学校会与学生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学生必须承诺安全问题无需校方负责。但还没出现已婚学生生育的情况。高校认为,在管理上,高校以前怎么做,现在还会怎么做,影响并不大。

  广州高校着手设立申诉机构

  《规定》第一次将学生的权利义务引入学生管理规定之中,为学生规定了权利救济机制即申诉程序,增设了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对此,记者昨日采访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书记许国彬表示,广东外贸大学在教育部规定出台之前,已起草了一份“学生申诉条例”及“教师申诉条例”,走在国家法规制订之前,下一步,学校将设立机构处理学生提出的申诉,以此来保护学生的权利。当受到退学或其他处分时,如果学生不服,可通过校内申诉这个渠道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诉实际上是学校对原来一些规定进行的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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