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人大就特首任期释法可保基本法顺利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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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8: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四月九日电〔记者黄少华〕针对有人将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魔鬼化”,宣称香港“法治已死”,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资深大律师胡汉清表示,释法正是法治的体现、正常权力行使,是为了《基本法》顺利实施。 胡汉清九日在此间举办的《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研讨会上表示,《基本法》缘于中国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体现“一国两制”精神,是全国性法律和香港特区的“小宪法
他说,在《基本法》实施过程中,需要先分清哪些是香港内部事务,哪些属中央的职责。当特区碰到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时,释法理所当然。而全国人大常委会亦不会随便行使释法权,前几次释法都表示它在真诚地解决有关问题。 胡汉清说,在有关补选行政长官任期的争拗,有人批评特区政府。但即使交由法院处理,相信法官亦会裁定是属于中央事务,应该交由人大处理。 他认为,看不到司法覆核会令补选难产,但同时质疑争取将个案交由法庭处埋的人,是别有用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在同一场合亦不认同提请释法会破坏“一国两制”,认为反而是捍卫《基本法》及执行“一国两制”的规定。 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主席黄富荣表示,事实上,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释法,香港的社会环境更趋稳定,《基本法》条文内容更加清晰,能帮助香港各界人士更好地贯彻《基本法》。 相关专题:董建华辞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