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贪官李树彪贪污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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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4:4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李树彪案件查办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震惊全国的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本报曾详细报道),经郴州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合力侦查,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 经查证,李树彪从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先后作案44次,犯罪金额达1.18亿元。他的第一种作案方式是采取伙同他人虚构事实、
2004年1月,郴州市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对此案展开侦查,并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南下广州抓捕李树彪。2004年1月31日检察机关在广州番禺李树彪的住所内将其抓获并依法进行了搜查,现场搜出8枚私刻公章和大量贷款资料以及银行票据。在证据面前,李树彪不得不供述了犯罪事实。 目前,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已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15人,向法院提起公诉9人,并通过办案冻结、查封扣压涉嫌财物价值近4000万元。 记者获悉,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近期内择日对此案开庭审判。 (李广军)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