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贪官李树彪受审首日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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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2:3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这是李树彪(左二)与同案人员在被告席上。新华社记者陈澎摄 李树彪在法庭上(5月16日摄)。 新华社记者陈澎摄 本报郴州讯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等9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非法经营、窝藏、转移赃物犯罪一案,昨日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由于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此案预计审理5天。 指控一:骗借5667万元
昨日上午9时,李树彪等9名同案人员被依次带上被告席接受审判。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8月5日至12月25日,李树彪以虚假的单位名称、私刻单位印章、虚假的理由、伪造贷款资料,伙同被告人王诗义(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稽核师)、杨建武(郴州市糖酒副食品公司下岗职工)、吴建祥(郴州市信息中心信息化推进科科长)等人,骗取政策性住房资金个人住房委托借款共计14笔5667万元。李树彪还在有大量挪用款未归还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在广州购置房产及车辆,价值331.8592万元。 指控二:挪款6705万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李树彪从1999年9月8日至2004年1月15日,用单位存款作抵押、质押或委托贷款的方式,指使被告人欧阳山青(李树彪表弟)、王诗义等人,先后30次从银行挪出资金6705.5万元,用于自己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通过被告人吴明丁(珠海市个体工商户)、吴明光(珠海市雀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娟(澳门振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法兑换港币转往澳门,进行非法活动。 指控三:李妻转移赃物 检察机关另外指控,2004年2月被告人李树彪挪用公款案案发后,李树彪前妻李庆容明知价值为79余万元的财务是李树彪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仍予以窝藏、转移,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 记者了解到,李树彪在担任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同时,还开设了自己的实业。他担任实际负责人的郴州市开发区永红煤炭购运有限公司,做的是煤炭生意,于是,在1999年9月至2000年10月,李树彪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位存款作抵押,指使自己的表弟欧阳山青以煤炭公司的名义,从郴州市人民城市信用社以担保贷款的方式挪出资金共计135万元,用于煤炭公司的营利性活动。但随后李树彪就迷上了到澳门赌博,从此他为了赌博大肆骗取公款和挪用公款一亿多元。 回忆:曾经赢过1000多万 在昨日的庭审中,李树彪承认了绝大多数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但他辨称,自己揭发了吴明光、吴明丁所经营的讯达士多商店为其非法兑换港币转往澳门,是“地下钱庄”;同时,他所购房产和汽车是在归还了挪用公款后购买的,用的是“自己赌博赢回的钱”。 他还默认,目前被纪委“双规”的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系其举报。 在回答律师的询问时,李树彪还谈到自己花费1亿多元到澳门进行赌博的心理:“我在开始的时候曾经赢过1000多万,就以为这样能够赢钱;到后来越输越多,已经收不住了。” 据介绍,李树彪涉嫌贪污、挪用的公款,绝大部分用于到澳门等地豪赌或个人挥霍,案发时尚有7747.5万元未退还。郴州市有关方面组成的专案组,先后抽调了80余人参与办案,目前已冻结、查封、扣押涉案财物价值近4000万元,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特派记者 李广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