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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家助学贷款重新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17:11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张桂梅)记者昨日获悉,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与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签订了《银校全面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区停滞近一年的国家助学贷款重新启动并且进入实施阶段。

  据了解,今年经自治区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了为我区贫困大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和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为自治区各
高校贫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风险补偿金比例为10%。

  目前,内蒙古大学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已经开始为贫困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协议,今年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将为两所学校的3000多名学生提供助学贷款。今年我区首批将为2万多名贫困大学生发放1.2亿元的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同时改变目前普通高校借款学生自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本金、利息并在4年内还清的做法,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从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贷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还贷期限从原来的4年延长到6年。此次银校合作将为高校贫困学生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困难提供实际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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