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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名校办民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7:59 南方周末

  □郑雪文

  有些同志针对“名校办民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技术性的意见,比如,怎样实行收支两条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即保证“名校办民校”的收益不成为少数人的“小金库”,怎样防范“名校办民校”经营不善出现的投资风险,等等。

  而我认为这些问题与对策是“第二义”的,从大的思路上来讲,根本就不应该有什么“名校办民校”。有人说“名校办民校”是多种渠道提高教育增量的办法之一。我以为,这种办法即使有一定法规条例依据,也不等于它有政治上的“合法性”(正当性)。

  首先,教育是社会的公器,是实行社会公平的必由之路,带有十分明确的公共产品性质(民办教育不是也规定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吗)。因此政府(纳税人)的教育投资,应当向弱势群体倾斜,而不是相反,向有钱人家的子弟倾斜。拿公共资源去办高收费的学校是不正义的,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收为目的,从根本上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

  其次,“教育产业化”的提法是错误的,但说教育是特殊产业(属于提供服务的第三产业)则是允当的;既是产业,就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与规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则是公平竞争。我国亟需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来发展教育。所谓“名校”(当下全是公有单位)办民校,实际上是利用“名校”的现有垄断优势,打压、挤压民资办学校,使后者难以发育。

  说句大实话,如今的“名校”有多少过人之处?从北大、清华到各县的一中、二中,乃至重点幼儿园,优势地位无非建立在垄断与政策倾斜的基础之上:投资多,因而教学设备好,集中的师资力量相对优越,再凭这两条,优中选优网罗了优秀的生源;至于管理呀、校风呀、传统呀并不比别人高几篾片;“国企病”、“教学管理行政化”、重应试或技术轻人文,彼此彼此。换言之,如果公共财政的投入具有了公共性,是透明的、民主的、均衡的,谁又比谁强多少?有钱招到好老师、好生源,大家比一比,还不定谁成为名校呢!据《中国商报》5月17日报道,河北张家口市的一些民办高中,投资者用高薪挖教师、吸引高材生,那些原有的所谓“名校”立马乱了阵脚。真正在公平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才是真“名校”。

  有两点要特别注意。一是中国的教育已从为实现赶超战略而重点投资的精英教育,走向了大众教育,教育投资在从小学到大学本科的倾斜已失去了合理性。二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都应得到政府平等的扶助,即政府应把财力与师资用在办好每一所小学、初中上,在保证充足学位的基础上,提高每一所小学、初中的办学质量。换言之,哪有多余的财力、师资与精力去与“民”争利,办什么“民校”?

  我的感觉是,所谓“名校办民校”不过是利益驱动罢了,是说不出正当的经得起驳诘的动机和理由的。

  说到底,“名校”若只是给出民校“贴牌”以便后者高收费,那是挂羊头卖狗肉,有商业欺诈之嫌;如果“名校”真的出力掺和办“民校”,那就是拿公有资产投资,很难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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