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性保健品市场因多头管理形成监管盲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7:50 南方周末 | ||||||||
一类合法性“可疑”的产品,年销售额居然高达50亿元 性保健品市场:在监管盲区中“茁壮成长” □实习生 郭力
身份虽不合法,市场一片繁荣 “严格来讲,中国并没有‘性保健食品’这个概念。”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的陈处长曾经这样告诉媒体。 的确,根据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标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都必须由卫生部核准。而在卫生部核准的保健食品的22项功效中,根本就没有“改善或提高性功能”这项内容。 其实,在1997年以前,卫生部认可的食品保健功能中是有“改善性功能”这一项的,后来才将其删除了。这种改变,在陈处长看来是表明了政府对性保健食品的态度:“全面否决”。 然而,就连陈处长也承认,虽然政府从未批准过一个性保健品上市,但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打着改善性功能旗号销售的保健食品。 除了食品,市场上出售的性保健品还包括仿真性辅助器具等。不过,据媒体披露,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有资格生产仿真性辅助器具的,只有温州亚当夏娃保健品公司、辽阳百乐保健品厂等少数几家企业,其他众多相关生产厂家都存在手续不全等“合法性”问题。 但是,不合法的身份,并未成为性保健品市场发展的障碍。 据统计,自1993年2月第一家性保健品商店——北京亚当夏娃保健品中心——开业至今,国内性保健品的生产企业已达3000多家,销售网点则在10万个以上;性保健品的品种也增加到了3000多个,共分为13大类,包括性器具类、性辅助用品类、口服壮阳药类、兴奋药类、性工艺品类、情趣内衣类、滋补阴阳类等;性保健品行业的年销售额已达50亿元。 多头管理体制形成监管“盲区” 巨大的利润空间,自然是性保健品业蓬勃发展起来的主要诱因。但这个连合法性都成问题的行业之所以能够“茁壮成长”,也在于多头管理体制所形成的监管“盲区”为其提供了土壤。 以性保健品商店为例来说,如果要开一家正规的性保健品商店,首先必须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许可证;如果该店同时还想经销避孕套、避孕药等,则须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申请避孕药具经营许可证;如果它还想经销调节性功能的药品,就须向药监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这就是说,工商、计生、药监等部门都对性保健品商店负有监管责任。 另外,保健食品被划归为食品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此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为“食”字号,其行政管理权限已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转到了卫生部门,由后者负责对此类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 但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是“谁发证谁监管”,而卫生部门并不是性保健品商店的发证机关,它只有在接到举报后才能去查处违规的“食准字”商品,却没有对市场进行日常检查的权力。手握这个日常监督权力的,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但该部门的监督范围仅限于“药准字”产品,对于绝大部分顶着“食准字”帽子的性保健食品,它并没有权力进行查处。 据了解,几乎所有性保健品商店在工商部门注册时都将经营范围写成“计生用品”,因此在工商部门看来,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应当对这些商店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可问题在于,各地的计生委通常并不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难以对各个“计生用品”经销商的经营状况进行有效监管;何况,绝大部分性保健品商店出售的商品,都远远超出了“计生用品”的范畴。这种状况,必然造成工商和计生两个部门都未能充分行使监管职能的局面。 相关专题:南方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