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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东方周刊:以人权的名义清理刑讯逼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0:02 瞭望东方周刊

  5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陷入了比往常更为艰巨繁忙的工作:纠正中国司法系统刑讯逼供工作的使命,落在了他们的肩上。

  12天前,最高检有关负责人通过新华社表示,在抓好对徇私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动用侦查手段、违法取保候审等违法行为监督的同时,将把对刑讯逼供的监督作为今年侦查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此决策意义深远,将会对相当多处于困境中的受害者有益,而高层为何在目前推动此项工作,《瞭望东方周刊》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为何清理刑讯逼供

  据悉,最高检将监督纠正或查处一批刑讯逼供违法犯罪案件,并将下发有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发现、纠正和查办刑讯逼供等违法侦查行为的长效机制。

  “我们正在抓紧落实这项工作,等到条件成熟之后,我们会专门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我们的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的一位官员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非常低调。

  高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督导组组长陈振东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一样,是政法队伍的一个顽症,但我们保障人权消灭刑讯逼供的决心不会动摇。”陈振东是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前任厅长,治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即由该厅主持,据称,到2004年底已“基本消灭了中国的超期羁押现象”。

  最高检提供给《瞭望东方周刊》的一份文件要求:要从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入手,大力加强对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刑诉法关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规定,以及中国已签署的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确保刑事执法人员在执法思想上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刑讯逼供的极端危害性,彻底消除执法办案中的“口供情结”。

  监所检察厅厅长白泉民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针对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案件,要通过更新执法观念,强化人权意识,使之“不想为”;严格执行司法程序,落实监督制约机制,使之“不能为”;通过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使之“不敢为”。

  贾春旺的立检思路

  实际上,最高检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强化法律监督的专项行动在近年已非首次。最高检有关人士认为,这是贾春旺担任最高检检察长以来一以贯之的立检思路。

  2003年,最高检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纠正超期羁押的专项行动,由监所检察厅主要负责。“此前,严格来讲,超期羁押是公检法等办案机关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而且往往不被人重视。我们从1998年开始要求治理超期羁押,但效果并不明显。2003年开展专项行动,当年检察机关自身就基本解决了3年以上的长期超期羁押现象。” 现任监所检察厅厅长白泉民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更大的治理力度在2004年,据统计,当年1至12月,全国检察机关书面提出纠正5265人,已纠正7132人(其中变更强制措施623人、释放151人),纠正率为99.97%。

  陈振东回忆,“2003年5月11日,贾春旺看到一起冤假错案造成当事人蒙冤8年的报道后,给主管检察长写了一封长信,提出能否在全国检察机关就此开展一项专项行动。”

  陈振东在被采访时多次提到,当时上任不久的贾春旺在最高检会议上要求厅局级干部设身处地进行换位思考,“你或者你的亲人被不明不白关上12年,或者关上28年是什么滋味。人的一生有多少个28年?”

  一篇报道、一场深思和一封长信拉开了最高检此后多次专项行动的序幕。

  2004年,为了贯彻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最高检决定从当年5月到2005年6月,集中一年时间,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人权犯罪的专项活动,由渎职侵权检查厅主要负责。

  专项活动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等5类侵犯人权犯罪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五类重点案件中就包括刑讯逼供。

  “贾春旺专门批示,不能不拿违法当违法,不能不拿犯罪当犯罪。” 渎职侵权检查厅副厅长宋寒松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一年的专项活动期限将至,渎职侵权检查厅向《瞭望东方周刊》透露,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立案侦查案件2043件,涉及245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90件,涉及828人,其中有不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讯逼供案件。

  是否抓住问题实质

  2005年5月,最高检再次将对刑讯逼供的监督作为今年侦查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最高检一位官员透露,“前段时间差点掉脑袋的冤假错案发生了好多件,特别是在佘祥林案件被曝光后,引起了贾春旺的高度重视,直接促使了此次针对刑讯逼供的专项行动。”

  渎职侵权检查厅副厅长宋寒松表示,高检领导层对监督查办刑讯逼供极为重视,“检察长对此做过详尽的批示,针对佘祥林案,贾春旺检察长表示,经过侦查部门批捕起诉部门审判部门的多道程序,还出现错案,不得不让我们深思。要求侦查监督厅要把监督刑讯逼供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秘书长宋英辉对《瞭望东方周刊》说,我国在刑事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过分轻视对公民人权的保障。最高检近年历次专项行动应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实质。

  “监督刑讯逼供专项行动的意义首先在于维护宪法,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纠正过去重结果、轻过程,重实体正义、轻程序正义的倾向,实现司法公正;还有利于防止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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