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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部门联手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4:45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多部门联手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印有虚假广告的宣传单 晨报记者 赵禄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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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欣荣 通讯员 乌兰娜 王军)近日,在全国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座谈会上,有关部门通报的一项监测结果表明,内蒙古的虚假违法广告与全国其它省市区同比位居第31位。“倒数第一的名次与内蒙古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现状极不和谐。”自治区工商局有关人士总结说。

  此前,国家工商总局首季度监测我区的两家平面媒体与一家立体媒体发布的广告结
果显示,三家媒体违法率分别达100%、86%、61%。两组数据不难看出,我区虚假违法广告已呈现出直线上升趋势。“虚假违法广告骗钱坑人,同时延误患者治疗,应高度重视重拳打击,以此摘掉倒数第一的帽子,2005年内要基本消除虚假违法广告。”在6月13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阿古拉如是说。

  6月14日,内蒙古十部门联手协作,一场专项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行动拉开大幕。

  ★八天召开三次会议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我区虚假违法广告由来已久,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6月6日至13日8天的时间里,自治区相关部门共召开三次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

  6月6日,自治区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公安厅等十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各部门根据职责,纷纷支招,开出一副副“良方”。据悉,联席会议制度是我区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联席会议每季度将召开一次,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不同时期的治理重点,对查处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联席会议认定、解决,并通报各部门转办案件的查处情况,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具体应对措施。6月9日,自治区工商局就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召集各相关新闻单位召开座谈会,与会的新闻媒体负责人均表示,要向虚假违法广告喊停。6月13日,自治区工商局、卫生厅、公安厅等十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各部门通报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措施、目标等。

  ★前四月查处48起违法广告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之前,我区各级工商部门正开展“打虚假、树诚信”专项行动,各级工商部门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保健品、药品、医疗和房产等虚假违法广告确定为整治重点。前四月,全区共监测电视广告2838条、报纸广告1864条、期刊广告16条、广播广告2113条、户外广告695条、印刷品广告726条、其它广告91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46条,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8起。

  在本次专项行动过程中,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把“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到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中,同时增加了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以及整治互联网虚假广告。

  ★六项措施专治虚假违法广告

  自治区十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采取六项措施,综合治理虚假违法广告。

  六项措施包括建立以工商部门牵头,党委宣传、公安、监察、纠风、卫生等部门参加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二是分工负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单位,并在人员经费等各个方面予以充分保障;三是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突出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广告主、重点商品服务广告的检查和监测,从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入手,严把媒体广告发布这一关键环节;四是打防结合,立足治本。各部门要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这一基础工作,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从源头治理,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广告内容监管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广告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五是加强部门之间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六是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在整治期间,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商品服务、重点媒体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类虚假违法广告成打击重点

  一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二是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四是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主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药品广告;五是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六是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中虚假宣传。

  ★整治目标明确

  据介绍,各部门在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行动中,要协调配合,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对当前广告经营中存在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通过专项整治,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对经营、发布恶性虚假广告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严厉惩治,使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结合专项整治,完善法律法规和广告执法监管机制,增强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建设诚信广告业,探索和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多部门各司其职

  据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工商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和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虚假广告案件。严把广告市场准入关,严格掌握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放可证的发放条件,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全方位监控,对监测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要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并立案查处,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导向的管理,要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广播影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的管理;新闻出版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的管理。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或者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的报刊出版单位,要及时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责成报刊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对假伪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打击力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涉嫌犯罪的行为;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加强对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对措施不得力、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国家有关广告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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