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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易子而杀的真正原因是保障体系的脆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4:31 南方日报

  因为自己的儿子分别聋哑和智障,养起来“没有前途”,两对夫妇就起心合谋,“易子而杀”。(见《新京报》7月10日)夫妇因为自己的儿子残疾,假别人之手将其杀死,这个悲剧残酷地挑战着人类的道德底线。古语云:虎毒不食子,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类天然的情感,为何这两对夫妇如此残忍?

  细究悲剧背后的社会原因,我以为造成“非人性”行为最大的原因,应是社会保障体
系的脆弱,特别是对残疾儿童救济制度的缺失。这两对夫妇生活的地方是位于西部农村的陕西凤翔,“养儿防老”的封建思想非常之重。在中国传统中,人抚养自己的儿女,除了天伦之情外,不能不排除这还是一种投资行为。含辛茹苦将孩子养大,不过希望自己衰老后得到成年子女的回报。然而这两对夫妇的儿子,一个弱智一个聋哑。在通常情况下,他们赡养父母的可能性较低,甚至会成为父母一生的拖累。

  但倘若设想一下,残疾人的生活成本不是由父母承担而是由政府承担,这两对夫妇还会不会“易子而杀”?我注意到,他们假对方手杀子时,他们的儿子均已超过18岁,成人了。可惜,他们是否成年对其父母而言似乎并没有太大意义,似乎依然难以看见使他们自食其力的希望。

  前一阵,北京媒体报道了北师大一位年逾古稀的老教授,数年来靠开小卖部,为患血液病的儿子筹集了治疗费用30多万。这样的父母固然伟大,值得钦佩,却不由得令人觉得辛酸。6月底的时候,四川一位患有白血病的小姑娘佘艳,被父母遗弃后,面对死亡,小孩子早熟到自己安排后事。谴责佘艳父母的无情,以及易子而杀的残忍,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但设身处地一想,如此之事及于我们之身,又将怎样?或许多数人受道德的、法律的约束,不会那样无情,但内心会不会对自己的孩子产生厌恶甚至憎恨呢?

  中国古代有宣扬孝道的故事“郭巨埋儿”。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社会保障几乎不存在。那么新生的儿子必然和老父亲争夺有限的粮食,为了尽孝郭巨只能杀掉自己的儿子。当然故事后来峰回路转,上天因为嘉许他的孝顺,他挖坑时挖出金元宝。中国古人编故事,最大的创造力也只能让老天出马,给世人一个奇迹。那时候的中国人,不可能想到政府有责任替郭巨养这孩子。在中国历史上,对老百姓而言,不骚扰自己不欺压自己的官府就是好官府了,哪里敢奢望官府替自己养儿子治病?在古日本,不少地方有种残忍的习俗,家境贫困者可将自己年迈的父母背到山洞中,任其死亡。而今天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健全,因此可以养活全球比例最高的老人。是什么让日本对老人从残忍变得人道?显然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变革息息相关。

  两对父母假人之手杀死自己的孩子,而非亲自动手,这说明他们还顾忌着某些人伦和道德。在预谋和决定杀人时,他们的内心究竟是否在痛苦,又是怎样的痛苦,也只有当事者才能体味。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种人伦的悲剧在现代社会,本不应上演。□ 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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