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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日本政府,不要把东海争端变复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6:13 新华网

  作者:刘君

  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14日下午举行紧急记者会,正式宣布批准帝国石油公司在东海海域的中国专属经济区试开采石油天然气。这是日本政府首次认可日本企业在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开采中国石油天然气资源。

  我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崔天凯15日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公使渥美千寻,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14日在记者会上,我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已表示“严重关切”。同日新华网报道,交通部海事局的海事巡逻船“海巡31”号,目前正在东海海区执行巡航任务。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表示,今后,中国海事将把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海域纳入正常监管范围,不断加大巡航监管力度。

  中国和日本都是能源消耗大国。但是,国内的能源无论如何紧张,都不是不讲理,不顾国际法的理由!

  1969年2月,联邦德国曾与丹麦、荷兰就北海大陆架归属发生纷争。如果按中间线划分,联邦德国所得大陆架最少,但事实上北海大陆架多由联邦德国领土延伸出去。最后国际法院判决联邦德国胜诉,从而确立了领土自然延伸的原则。中方就一贯主张,专属经济区的划分应该遵循“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

  中日两国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约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对“大陆架”的定义做了明确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到二百海里,则扩展到二百海里。”

  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也决定了中日间可以按“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东海大陆架是个广阔而平缓的大陆架,向东延伸至冲绳海槽,这个大陆架原本就是中国大陆的水下自然延伸部分,天然地属于中国。此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2500米深度是切断大陆架的标准,而冲绳海槽的深度已达2940米,由此可断定该海槽理所当然是中国大陆架和日本琉球群岛的岛架之间的分界线。 从这一国际公约也可认定钓鱼岛是中国领土。

  日本政府认为,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海域很多海面的宽度不到400海里,两国大陆架又有重合部分,主张以两国海岸基准线的中间线来确定专属经济区的界线,即所谓的“日中中间线”。虽然日方提出的中间线主张没有依据。但中国建的所有海底油气田(包括“春晓油田”),还是在“日中中间线”的中国一侧。

  日本政府有不同意见可以采取谈判的方式,可以通过交流达成共识。单方面行动就像不知道后果的小孩的行动。小孩犯错误,连上帝也会原谅。但日本政府不是小孩,却干了小孩的事情!这样的单边行动,是对东北亚和平,乃至世界和平的不负责任!

  中国二十多年经济一直发展得很好,中国希望有和平的周边环境;日本的经济经过数年低迷也有所好转,也同样需要和平的环境,这是中日合作的战略基础;中国一直表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是合作的现实基础;就在今年5月底的中日第二轮东海磋商,双方一致认为应按照中日两国领导人雅加达会晤达成的共识,坚持通过对话,平等协商,妥善处理和解决东海问题,这是合作的成果基础;中日在捕鱼方面曾有合作前例,这是合作的实例基础。

  是对话还是对抗,是和则两利还是鹬蚌相争,钥匙掌握在日本政府手里,现在拿出来诚意来还不晚。日本政府,停止单边行动,不要使东海形势变得复杂、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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