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律师致信全国人大审查相抵触的婚检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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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1:01 南方都市报 | |||||||||
前日,一份意义不同寻常的特快从广州寄往北京。广州3名律师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第11条规定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胡仕波、王保信和郑国贴,3名未婚的年轻人,建议对这些法律中有关婚检的规定存在抵触的情况进行审查。
一次聊天闪出奇想 这3名刚刚从大学毕业,言谈间常常提起公平正义法律理想的青年,在7月30日下午的一次偶然聚会聊天中,灵光一闪突发奇想,决定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写信,请求对《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和《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第11条进行合法性审查。前天下午,经过将近两天的讨论、草拟和修改,他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了《法规审查建议书》。 昨日下午4点30分,记者见到了3位律师中的胡仕波和王保信。在对话中,两位年轻人坦言这是一次乐观的抛砖引玉,后果难预料,但“我们做一点能够实现理想的事情,是非常快乐的”。 记者(以下简称记):法制的不统一现象在目前很多领域都存在,你们为何把矛头指向《婚姻登记条例》和《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这样做会有用吗? 王保信(以下简称王):我们一直想做点什么,在闲聊中,我们终于为我们的法治理想找到了一个突破口。我们想做一种尝试,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我们只想点起这把火,至于后面有什么反应,结果如何,我们也难以预料。 胡仕波(以下简称胡):也许我们这种行为类似撞墙的过程,虽然头破血流,但始终会有点松动。 记:低位法与高位法、地方法与中央法相抵触或者矛盾的现象时有发生,你们认为问题出在哪里? 胡:作为一个法学专业毕业又从事法律工作的律师,我认为,法制的不统一的原因主要是两个。首先是立法过程中的混乱,目前,我国的做法是,通常是部门立法,而不是彻底的人大立法。其次就是,在司法权的地位上存在着无奈,在法律冲突的现实中,各司法部门出现无能为力的状况。 被动炒作是好事情 记:不少人对你们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有炒作之嫌,你们怎么看待? 王:我们业务还不错,也不会为了生存而争得头破血流。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做一点能够实现理想的事情,是非常快乐的。黑暗见多了以后,理想就可能丧失,至少在目前,我们觉得充满希望,心里充满光明! 胡:如果是炒作,也是我们所做的事情带来的客观后果,这是个好事情,我们在“上书”中都没有留下我们的联系方式,我们坚信我们的初衷是在解决问题。 记:你们估计此事的发展有何预计,很可能得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回应,你们是否有心理准备? 胡:这是有条件的美好的乐观。我知道不会在短时间内有答复,这里面的程序很复杂。我希望不只是给我们三个人一个答复,而是要给社会一个答复,这样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一人支持强制婚检一人反对 记:你们三个人都没有结婚,在登记前,你们会去婚检吗? (两人都爽朗地笑了,但是,两人却给了记者迥然不同的回答) 王:我和女朋友肯定会自觉地去做检查,强制婚检,我还是赞同,最好是附条件免费强制婚检,因为,这样可以优生优育,长远来看,对国家、民族的发展是利大于弊的。 胡:我不会去。我反对强制婚检,婚前同居的普遍现实决定了婚检没有意义。而现在通过孕前检查来保证优生优育也是一种很好的途径。(本报记者张小余 实习生庄从庆) 相关专题:黑龙江恢复强制婚检引发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