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同情受贿扶贫折射道德底线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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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19 华夏时报 | |||||||||
余斌在担任临湘市教育局局长、临湘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2.5万元。其中有15.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 法院一审判决余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对此,社会展开激烈争议。
“受贿”和“扶贫”是对矛盾体,同时交会在余斌身上显然让人错愕,由此引出“法不容情”和“善可抵罪”的争执。为什么有的老百姓感叹余斌是个好官,期望他被放过一马呢?原因并不复杂。 在某些老百姓的眼中,腐败分子不是蝇营狗苟于“房子、车子、位子、票子和孩子”就是热衷于“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些腐败分子的共性就是腐化堕落、见利忘义,罕有通过受贿来扶贫的。与之相比,良心未泯的余斌就显得突兀而另类,不仅不是恶贯满盈,反而有点良心,讲点道德,这比较难得。在大腐败分子和小腐败分子之间比较,怀有朴素情感的老百姓当然倾向于同情余斌了。 有名士曾言,做人有3个层次:上焉者,仁者爱人,慈航普度;其次,缺德的事不干,烂肠的药不吃;下焉者,有小便宜不妨沾一点,但伤天害理的事坚决不干。对于公务员而言,对自身要求应该比一般人更高,但是某些腐败分子偏偏连做人的第二个层次也达不到,不仅不比一般人善,反而比一般人恶。而腐败分子中竟然也有不那么“坏得透顶”的,像余斌这样被人认为还是“讲点良心”的,貌似离做人的第二个层次相差不是太远,以至于让一部分被迷惑的老百姓海呼“庆幸”,甚至期待“法外开恩”,这样的黑色幽默让人感到悲怆。 因此,应该将余斌“受贿扶贫”案当作一个标本,它提醒我们腐败现象已是社会毒瘤,老百姓对之怨声载道;它也告诉我们老百姓的心理底线在不断降低,讲点良心、有点善心的腐败分子就能被老百姓接受。问题是,如果老百姓的心理底线逐渐被挑战,腐败分子只要还有一丁点儿的道义就能被容忍,这将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后果?王石川 相关专题:湖南临湘市副市长受贿款扶贫引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