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追尾事故暴露应急机制缺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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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14 南方都市报 | |||||||||
中国观察之秋风专栏 7月31日,西安开往长春的K127次旅客列车发生追尾事故,新华社记者所乘列车受其影响而晚点,被困车厢整整22个小时,记者在此期间深切感受到铁路运输管理中存在的诸多缺陷——信息传输网络不健全、专业急救人员匮乏、应急能力滞后等等。一场并不算严重的铁路列车事故,将我们的应急机制的缺陷充分地暴露出来。
自2003年的SARS危机以后,政府迅速筹划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当年首先制定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条例》。随后,按照同样模式,政府陆续将社会突发事件、自然灾难、重大生产事故等纳入到应急管理中。按照统一部署,各省纷纷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有的省份还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但是,K127次列车追尾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过程显示,我们的应急管理体制还有待完善。 首先,类似于铁路、水运、航空等行业出现重大事故后,如何及时在本系统内部及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按说,铁路部门有自己专门的信息传递系统,但为何事故信息没有在第一时间传递到基层车站和列车,导致在不可能通行的情况下,仍然让旅客登车。政府在第一时间利用一切渠道发布一切有助于人们做出反应的信息,是应急管理的首要原则。 其次,条块分割问题如何解决?目前,应急管理体制比较完备的所谓的“块块”,各省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应急管理体系。但至少从目前所能查阅到的信息看,铁道部似乎并没有制定突发事故应急总体预案。 更重要的是,即使铁道部制定了应急预案,也涉及到如何与事故发生地政府协调的问题。就像K127次列车追尾事故,事故后的现场应急主要依靠地方政府,沿线长时间滞留旅客的救助、转运,同样主要依靠地方政府。那么,铁道部,还有民航、交通等部门,可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与地方政府协调? 目前,似乎没有这种机制,或者说,它只存在于相关规定中,而由于种种原因,难以有效运转。因此,在这次事故中,铁路部门显然没有调动地方车辆疏散、转运旅客,导致成千上万名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结果导致部分旅客情绪失控。即使不能转运,铁路部门本来也应该与地方政府联系,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心理抚慰服务。但事实却是,旅客们被困在车上,没有得到任何救助服务。 之所以没有这样的服务,可能有条条块块的应急机制如何衔接的问题,但也可能是因为,铁路部门缺乏必要的服务意识。铁道部目前也是有应急机制的,事故发生之后,该部负责人很快就奔赴事故现场督导救灾和事故调查。但是,铁路部门却似乎没有想到,如何安置因为事故而滞留在车站的旅客,如何帮助被迫滞留在列车上的旅客。事后铁路部门是否因为滞留、晚点必须向旅客提供经济赔偿,也许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在旅客身处困境的当时提供救助。 也许并不仅仅是铁路部门有这样的疏忽。这样的疏忽,是有悖于应急管理的宗旨的。应急管理乃是政府服务社会的一种手段,应急救助是政府提供给民众的一种特殊形态的公共服务。这样的服务,不仅表现在宏观层面上,即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的常态、恢复正常生产,它也表现在微观层面上,即政府向当下遭受突发事件影响的个人提供尽可能贴心的救助、服务,让他们脱离困境,尽可能减少他们的损失,并给予他们心理、精神上的抚慰。对于应急管理体制来说,效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这种效率是否服务于灾难、事故中的每一个人。 (作者系北京学者)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专题:西安至长春列车追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