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新闻网:对分数承诺的复读培训应予叫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4:17 千龙新闻网 | |||||||||
作者:马龙生 因为高考成绩没有达到合同“承诺”的610分,小蔡将合同的“甲方”北京高教联合教育发展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学费1.5万元。 类似的纠纷,早在2003年就曾发生。当年,北京一家培训机构打出广告,以“211高
当初的这场官司,曾在北京闹的沸沸扬扬。原以为“分数承诺”这种明显违背教育规律的做法,从此会声名狼藉,人们也会对此保持相当的警惕。可让人想不到的是,两年之后,培训学校还在故伎重演,上当受骗者仍然不乏其人。 在这场官司中,法院支持哪方,将主要以合同本身是否有效、双方是否履行合同义务为依据。而“分数承诺”的合同,如果被法院判为无效,则预示着原告考生的损失,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而如果合同有效,在双方是否履行合同义务的纠缠中,校方所称“高考成绩有欺诈之嫌,家长打乱教学规律,考生没有按要求预习和复习”之说,如果确有足够的证据,考生家长则显然被动。而如果拿不出证据,校方尽管败诉,但收到退款的原告,一年的时间也将白白荒废。 由此可见,将“分数承诺”当作定心丸来吃的考生和家长,实在应该多些理性。复读虽然也是一笔“你卖我买”的交易,但是复读却不同一般的商品,买卖双方的预期利益极不对等:对于考生及家庭来说,由于分数目标并非没有任何前提条件,而这些条件的取得,又充满了难以预料性、动态性等特点,因而风险很大、很实;而学校则基本上只赚不赔——投入产出中的巨大弹性就不用说了,更由于中国法律实行的是“一事一诉”,学生要想讨回培训费,只能每人单独诉讼,无法奢望“一人打赢了官司,同一事件的其他受害者可获同样赔偿”。而事实上,很多人没有精力或没有耐心来打这样的官司。这样,就算在个别案例中校方输了官司退了钱,可是与其所获巨大利益相比,其违约的预期成本依然可以忽略不计。 除了考生、家长的理性选择,政府也应该在此问题上有所作为。笔者以为,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对违背教育规律的“分数承诺”予以制止;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该从打击“违规宣传”的角度,对“分数承诺”全面叫停。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