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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法院准予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2:19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实习记者 孙超 唐倩) “因为感情不和,我和丈夫已经分居两年多了,我想和他

离婚,可他迟迟不同意,分居多久才可正式离婚?”昨日,一位王姓女士打进本报热线询问。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向12348内蒙古法律服务专线咨询,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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