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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公务员法之权益保障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4:32 央视《法治在线》

  公务员有哪些权利和保障,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很多公务员都非常关心。今天我们就来一一解答这些问题。和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我国的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长期偏低,每一次给公务员加薪,都会引来社会的关注,那么在这次公务员法当中,对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有什么改进呢?

  改革一: 工资实行分类管理

  孔昌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比如说专业技术类人员、行政执法类人员,他们的工资表可能就跟综合管理人员的工资表不一样。聘任制公务员将来不实行职级工资制,他们实行协议工资制,这样使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求跟公务员分类管理的要求相一致。

  改革二:工资构成化繁为简

  目前,按照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基本工资。而从明年一月一号起,公务员基本工资仅有两个部分,就是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孔昌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现行的做法是公务员的待遇主要是靠职务体现,级别只是拿级别工资的时候发挥作用。将来初步设想准备扩大级别的功能,不光是拿工资的时候级别发挥作用,适当的时候可以把级别跟其它的待遇相挂钩。比如说有可能将来使公务员的级别可以跟他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等等这一类的待遇相挂钩,这样也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或者是淡化官本位的状况。所以,有利于基层公务员的发展和待遇的提高。

  改革三: 调整工资先调查

  孔昌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从公务员来讲应该是发的工资越多他越高兴,但是从国家来讲,发的越少,政府行政的成本越低。所以,这种矛盾怎么解决,/建立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企业同类人员或者相当人员工资的调查比较制度,这是世界各个国家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和增长标准的一个普遍的做法或者说是成熟的做法。

  改革四: 地区津贴有依据

  孔昌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是公务员工资制度里面体现各个不同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消费指数差异的一个工资部分。这个制度93年工资改革的时候就确定了,但是一直没有出台,所以说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现在公务员工资分配秩序方面比较混乱的一个方面的诱因,下一步国家要在清理整顿公务员工资外津、补贴的基础上,要出台统一的地区附加津贴。

  除了工资福利之外,很多公务员非常关心自己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的权利。我们来听一下观众提出的问题。

  观众:我想知道新的法律颁布之后,公务员如果觉得他的上级所发布的命令是有错误的话,他能不能对他的上级说不?

  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时, 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孔昌生:不是说我只是执行者,我不承担任何执行的后果,要提高他们对国家,对人民,对公众这种责任意识,本着这种责任意识来执行任务,来向上级提出意见和建议。

  观众:如果这个公务员说不了,得罪了他的上级,会不会他的说上级以权谋私打击报复这个公务员,/我想知道这个时候这个公务员应该怎么办?

  孔昌生:我们专门在公务员的纪律里就有规定,这是违反公务员基本纪律的行为。所以,打击报复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务员就可以以他违法打击报复侵害公务员的个人合法权益为由对打击报复者提出控告,有关的公告机关会按照他们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

  申诉控告,是公务员保护自己的一种权利,那么对此公务员法有什么发展和创新呢?

  孔昌生: 一个是扩大了公务员申诉的范围。比如说这次明确规定公务员如果说是试用期的公务员对取消了录用资格,过去公务员的框架里是不把它作为申诉的范围。再比如说有些机关强令公务员提前退休,强行的在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条件之外又增加一些新的条件让公务员退休,这些规定在过去公务员条例框架下是不作为申诉的项目的,公务员法补充把它作为一个申诉的范围。

  另外, 公务员法还增加了公务员申诉的次数,原来仅有一次申诉机会,现在扩大到了两次。但是如果公务员对第二次申诉结果不服,能不能申请第三方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呢? 公务员法规定,仅有聘任制的公务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一般的公务员没有这样的权利。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许安标:聘任制公务员因为跟机关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他从工作的条件、工作的内容,从他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要通过合同来具体确定。所以,他们之间行政隶属关系比较淡,所以是平等的一种主体关系。《公务员法》针对这种情况专门设计了一个聘任制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发生争议的处理调节机制,就是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而且这个裁决如果做出以后,一方不执行或者是他不服,他还可以向法院去起诉,由法院来最终裁判。所以,这样的话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聘任制公务员和机关之间双方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公务员法把公务员的各项基本权利都一一作了规定, 这些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公务员能够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的

为人民服务。在下一期的节目里,我们继续为您解读公务员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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