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对赵燕案判决结果表示遗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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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5:3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纽约九月八日电 (管黎明) 中国公民赵燕在美国被殴打一案,九月八日在美国水牛城宣布庭审结果,陪审团一致裁决被告洛德斯无罪。 对此,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声明表示,纽约西区联邦法院判决殴打无辜中国公民赵燕的美方执法人员洛德斯无罪。驻纽约总领馆对此感到震惊和遗憾,希望美方切实维护赵女士的合法权益,慰藉其受伤的身心。总领馆对向赵女士施暴的人员及其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水牛城本地的华裔民众对赵燕案的结果表示不平。水牛城州立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的张杰老师在接受美联社采访时表示,“至少应该有某些惩罚,因为证据是如此清楚,还要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将那个人定罪?”张杰并进一步表示,“这是典型的美国的刑事司法体系的特点,要给一个人定罪非常难,而要逃脱制裁则非常容易”。 根据美国宪法,陪审团的这一决定将是本案的最终决定,检方不可以上诉。另一方面,代表赵燕进行民事诉讼的李根律师事务所将可以按原计划向美国国土安全部提出民事索赔。 赵燕本人八日在纽约皇后区的朋友家里,当天晚些时候,传出赵燕表示对结果失望,但拒绝面对媒体。检察官马丁通过里根律师楼向赵燕转交了一份书面文件,在文件中,马丁表示,尽管我们知道你会对结果不满,但请明白两件事,第一,陪审团已看过和听过所有同本案相关的证据,第二,尽管被告被裁决“无罪”,但这并不是说被告“无辜”。马丁并感谢赵燕在这一案子中的耐心与合作。 负责为赵燕进行民事索赔的李根律师楼律师李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这样的刑事起诉中要将被告定罪的确很困难,因为证据的负担全在检方一边,而辩方只要指出其中任何一处有疑点,便可以导致陪审团无法将被告定罪。李根称,这样的裁决对任何地方的人权保护都是有害的。 对于目前的刑事裁决对下一步的民事索赔可能造成的影响,李根称,美国的司法体系中刑事和民事诉讼是独立的,刑事裁决和民事裁决没有必然的联系。而对于赵燕案来说,在民事诉讼中控方的证据负担远不象刑事诉讼中那样重,控方只要证明有受害人的确受到了过度的伤害即可。 赵燕在民事诉讼中向美国国土安全部索赔的金额为一千万美元,但最终能获得多少赔偿将由法官来决定。与刚刚结束的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将是赵燕本人通过李根律师楼向美国国土安全部进行索赔,而刑事案则是由美国司法部起诉洛德斯本人。在接下来的民事诉讼中,洛德斯虽然不再是被告,但可能作为证人被传唤。(完) 相关专题:中国女商人遭美执法人员殴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