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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中国烟民点在烟头上的“爱国主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7:08 红网

  作者:舒圣祥

  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与中国税务杂志社日前联合公布了“2004年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35家烟草企业进入100强,共纳税1077亿元,同比增长23%,占据百强纳税总额的34.91%。烟草制造业依然是我国税收贡献第一大产业。

  就好像垄断企业总是中国最有实力的企业一样,烟草行业获得“税收贡献”冠军一样是在情理之中,一点都不让人意外——3.5亿中国烟民的“力挺”,是烟草企业连年夺冠最有力的保证;而每年以300万势头增长的准中国烟民,更预示着烟草企业“可持续夺冠”的光明未来。

  亚当·斯密说,看看这个国家的税收记录,就知道谁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那么是否可以说,在中国税收记录上一直保持着骄傲数字的中国烟民群体,也是中国社会财富的最大创造者之一呢?显然,中国烟民正用潇洒点烟头的腾云驾雾方式实现着属于他们的“爱国主义”。

  大概正是出于这样的认识,对于这样一群“爱国者”以及为“爱国者”提供“爱国”机会的企业,政府一直保持着克制容忍的态度,部分地方政府甚至暗中不惜大力支持。一个显著的例子是,打着并不高明“擦边球”的香烟广告遍地都是,“禁止烟草广告”的烟草企业向来都是广告大户。去年据说已经被叫停的“鹤舞白沙”,今年依然在“我心飞翔”;其他没被找麻烦的烟草广告,更是外甥打灯笼——照旧。

  然而,中国烟民点在烟头上的“爱国主义”,虽然令人目眩神迷,但却终究是“烧”不长的。与之相对的,不仅是损失健康带来的巨额医疗成本和社会负担,同时走的更是一条“拿命换钱”的危险之路,危及到民族的前途和未来。对烟草业课以重税的目的,不仅仅是完全的增加财政收入本身,而是要抑制其过度发展,并用于控制吸烟的具体工作。地方政府不可误解了其“税收贡献”的意义,而把其当作龙头企业、纳税大户来极力扶持。

  今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已经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议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缔约国必须严格遵守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提高烟草的价格和税收,禁止烟草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进行赞助活动,打击烟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香烟盒上用30%至50%的面积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以及禁止使用“低焦油”、“清淡型”之类欺骗性词语,并采取措施减少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等。

  但愿该公约能够得到比较好的执行,若干年后不会因此再“复制”中央官员的“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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