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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新任县长当天坐上被告席的标本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6:50 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陆志坚

  “今天,我刚刚当选为县长,很高兴和百姓在这里对簿公堂,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日前,在海南省高院庄严的大法庭里,刚刚就任临高县县长的符永坐在被告席上,在答辩前作了一个简短而又诚恳的开场白……(9月8日人民网)

  因土地权纠纷问题,临高县人民政府被该县南宝镇武郎村委会加来经济社的村民告上了法庭。在庄严的法庭上,临高县南宝镇武郎村委会加来经济社的村民,与他们的县长平起平坐,对簿公堂。据悉,这是海南省第一例由市县一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出庭应诉的案件。当天的庭审被全程录像,并同步传输到最高人民法院。

  上午当选为县长,下午就坐在了被告席。在这里,法院的最后判决结果已不十分重要。值得一说的是符县长的出庭应诉,本身就具有标本意义,在当地产生了极大的“震撼”。

  首先,凸现了政府依法行政理念。随着法治建设的日趋完善和发展,着力打造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追求的目标。因而,公正、公平、有序地运行行政权力,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司法监督,是一种基本要求。县长亲自出庭应诉,这就是努力践行依法行政理念的具体表现。

  其次,体现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原告与被告平起平坐,县长与百姓互为诉讼,双方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对簿公堂,老百姓直言不讳地指出政府的过失,而政府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庭审,知道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哪些合法,哪些不合法,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因而,这与其说是“民告官”,不如说是对政府工作的一次民意检验,是一堂生动的司法实践课。

  其三,直击了官场潜规则。长期以来,“刑不上大夫”、“官贵民贱”等封建残余观念盘踞官场,挥之不去。因而,许多官员忌讳“民告官”、漠视“民告官”。曾有媒体报道,在以往的行政诉讼案中,行政主要领导作为法人代表出庭应诉的仅为千分之一。而符永作为海南第一例由县长亲自应诉的案例,其意义的核心便是直击了“官不应诉”这个官场潜规则,这是观念上的可喜进步。

  随着政治文明的发展,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民告官”案件会大幅增加,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官员一方面要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要彻底消除“官尊民轻”观念,以理智、平常心态对待“民告官”,这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

  愿新任县长坐上被告席给更多官员以警醒、深思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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