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友:那已经死去的4个人也是生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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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7:39 新浪网 | |||||||||
2005-09-06 11:02:53 新浪网友 IP:218.27.90.* [精]作为一名法官,你应该知道那已经死去的4个人和1个重伤的人,他 们也是生命。 虽然,他吃了许多的苦,也很善良和纯朴,虽然他 是 被激怒后,被逼无奈的反抗
他却 剥夺了4个人的生命,所以,他必须死。 值得同情。 【 原贴】 新浪网友 2005-09-05 21:14:12 我 是一名法官 我认为判无期更为恰当 合适 。 这和拿着刀挨家 寻仇的性质是绝对不一样的。 当时情况也是他们几个动手打了他并 且侮辱了他。 我需要从申下我的观点, 的确 任何人也没 有夺取他人性命的权利 但是当身体受到伤害 名誉受到侮辱的时候 而在阻止他人对自己继续伤害的情况下而发生的命案 那是另当别 论了。 防卫过当- 不会是死刑 除非你杀了没有参加辱骂殴打你 的人 。 现在就要看这孩子会不会打官司了 律师怎么给他辩论, 抓住重要的几个事实依据 应该是无期 持刀行凶- 被侮辱殴打后 拿着刀回去报复 这样的话杀一个都是必死无疑! 相关专题:民工讨薪不成怒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