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观点专题 > 正文

红网:不得歧视外地人还应写在哪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8:41 红网

  作者:殷国安

  北京市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增加了不少新内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要求本市中小学生不要带“有色眼光”看待外地人,不要歧视和侮辱他们,不要嘲笑他们的发音和打扮,不要开一些恶作剧式的玩笑。(9月14日《北京青年报》)

  歧视外地人当然不是北京的特产,记得一位研究都市的学者说过:北京人把一切外地人都看成是他的下级,上海人把一切外地人都看成乡下人,算是概括了这两个城市对外地人歧视的基本特点。现在,北京的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终于写上了“不得歧视外地人”,说明了有识之士是否定对外地人的歧视,并且力图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的。而且,把“不得歧视外地人”首先写入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大概也是贯彻了现今许多工作都“从儿童抓起”的原则,对他们从小灌输平等的理念,如此,我们乐观地估计,20年后,这些孩子长大成人,歧视外地人的习惯将大大减少吧?

  但是我以为,仅仅把“不得歧视外地人”写在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上,可能不容易解决问题。如果学生在学校里讲的是“不得歧视外地人”,走出校门,到处看到“歧视外地人”的现实;如果就在自己的学校,纸上写的是“不得歧视外地人”,干的却是“歧视外地人”,则学生所受到的教育就会被抵消到趋近于零的地步。因此,要在北京市的方方面面开展“不得歧视外地人”的宣传教育,营造起“不歧视外地人”的大环境。“不得歧视外地人”仅仅写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上显然不够,还应该写到更多的更重要的地方。

  写到“市民守则”上。部分市民就喜欢歧视外地人,他们认为“北京市民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外地人来了,把

房价都抬高了,因此要求保护本地市民,限制外地人居住北京。

  写到北京市各部门各单位的“服务规范”上。北京市很多部门和单位就歧视外地人,例如,王海到网通公司申报固定电话时被告知:无本市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的自然人,只能安装预付费电话;济南的陈先生凭暂住证到大明湖公园晨练被堵,因为只有持本市身份证的人,才能享受在该公园晨练;北京市的“少儿医疗互助基金”必须父母一方有北京户口或持有绿卡的青少年才可申请加入等等,说明歧视外地人在许多部门和单位实在是司空见惯了。

  写在专家、学者、教授的“道德准则”上。许多专家、学者、教授在考虑问题、提出建议时就坚持歧视外地人的观点。前不久,首都经贸大学人口研究所周浩博士在讨论如何控制北京人口增长时,提出用“提高生活必需的消费水平,使一批人无法在北京生活”,“对本地人和外地人使用不同购房价格”的办法来控制北京人口。

  写在所有党政官员的行为准则上。各级党政官员在想问题、作决策时就要杜绝歧视外地人的思维方法。比如,大城市限制外地人自由落户,限制外地人子女在城市中小学上学,在外地人就业方面设置重重障碍,这些歧视外地人的点子竟然是民革北京市委张维英委员提出的。

  前不久,曹林先生把歧视外地人区分为“习惯性歧视”和“功利性歧视”两种,这是就歧视的表现形式而言,如果从歧视的原因而言,则可以分为习惯性歧视和制度性歧视。人们歧视的习惯来源于思想和心理,改变起来是很难的,但是目前许多歧视却是来源于歧视的制度。一方面是过去的歧视性规定没有取消,还在继续沿袭和执行,另一方面,又有人还在制订新的歧视性制度。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只是去教育小学生不歧视外地人,效果实在不敢乐观,真不知这样的歧视何日是一个头!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