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工讨薪不成怒杀人专题 > 正文

民工王斌余杀人案点中社会的敏感穴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2:33 人民网-华东新闻

  舆情走向:

  从新华社《千万别漠视农民工的基本愿望》,到新京报《有必要判王斌余死刑吗?》,再到南方都市报《悲情不能遮蔽真相》,一些媒体和学者的热议,颇耐人寻味:对社会局部存在的阶层差距拉大等不公正、不和谐问题的思考和忧虑,已经成为普遍性感受,以至于对任何有可能凸显社会不公正的信号,反应都高度敏锐

  王斌余,一个普通的甘肃农民工,数次讨要工钱未果,反遭打骂,一怒之下拔刀连杀四人、重伤一人,后被法院判处死刑。

  这一极端事件,激起强烈的舆论反响,网上相关帖子无数。有人称,无论结果如何,“王斌余都注定要成为和孙志刚一样的历史标志性人物”。

  在新华社的报道中,人们见到王斌余17岁出门打工的艰辛,见到王父等着他寄工钱回家治病的无奈,见到工头一口回绝支薪的蛮横。新华社发表《千万别漠视农民工的基本愿望》的评论,指出“王案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存在的缺憾”;新京报文章《王斌余杀人案不仅是个人的悲剧》认为,“农民工利益屡屡受损反映出一种权利的缺失”。

  舆论反思如若仅止步于此,还不至于让人感到具有特别的“历史标志性”。讨论随后逐步深入到案件本身的处理结果上来。

  9月7日,新京报发表一位学者的评论《有必要判王斌余死刑吗?》,首次对王斌余被法院判处死刑的审理结果提出明确质疑,提出现代刑法对于定罪判刑,不能光看行为后果;“法不外乎情理”。9月9日,该报又刊发《由王斌余杀人案想起了蒋爱珍》,指出王案与蒋案具有共同点,认为“王斌余们在不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权利救济,且遭受违法者新的侵害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报复性行动,不能由他们承担全部的责任”。

  一场争论拉开帷幕。9月12日的南方都市报社论《悲情不能遮蔽真相关怀回归专业准则》提出,“媒体报道不得干预独立审判,这是法治国家之铁律无疑”。媒体和专业人士“都要警惕自我身份的过度膨胀,警惕对社会问题的忘情关怀越过严格的职业准则,进而危及社会的法律底线”。

  9月14日东方早报《王斌余案的民意能否有助正义》,代表了部分法律专业人士的观点,提出“民意与舆情对司法审判的介入是否违背程序正义”的怀疑。

  认为王斌余罪不当诛的学者则主张,“不宜把民意简单地视为非理性的、情绪化的表达,否则就把法律的功能、意义理解得太肤浅了”。而主张法律应对王斌余网开一面的意见,也在网上占了多数。

  争论带出了一个个问号:在社会对弱势群体的补偿机制尚不到位的情况下,法律能否负担起这一重责?民意和公论在现代政治中被认为是立法的部分起源,法律的功能发挥与顺应民意呼声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在公众舆论面前,法律权威到底该怎样维护?

  更耐人寻味的,则是这场异乎寻常的舆论反响本身。

  杀人偿命,何况连杀多人,一个从法理和程序角度来说并无疑义的判决,为何遭到这些质疑?司法审判的独立性是社会常识,而企图改变一审死刑判决结果的人群中,既有各行各业的平民百姓,也不乏专业的法学研究者和法官、律师等司法操作者及新闻界人士。这说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情,对社会局部存在的阶层差距拉大等不公正、不和谐问题的思考和忧虑,已经成为社会中许多人的普遍性感受。这种感受累积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对于任何有可能凸显出社会不公正现象的信号,其反应都高度敏锐。经媒体曝光后被迅速放大的王斌余案,也正是点到了这样一个社会的敏感穴位上。所以,人们只是记住了他的生计艰辛,只记得他来自农村的打工者背景,而潜意识里却选择性地模糊了他极端的犯罪行为。

  中国青年报的评论《舆论同情讨薪杀人的警示信号》,传递的也是这样一种忧思。文章说,“绝大多数同情王斌余的人,不仅仅是出于道德判断那么简单,也不仅仅是一种价值判断那么自觉。如果我们不是一个刻板僵化的‘唯法’者,我们就会发现,舆论为一个连杀四人的杀人犯辩护,这本身就包含着非常危险的信号”。

  值得思考的,的确绝不仅仅是司法领域的问题那么简单。关于王斌余案的种种争议,余音也许久久难以消散……作者:联响

  相关专题:民工讨薪不成怒杀人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