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维护农民工权益是工会维权的当务之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5:48 新华网 | |||||||||
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16日电(记者傅丕毅、朱立毅)农民工王斌余因父亲腿被砸断急需用钱,便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此后他找劳动部门,找法院,都无济于事。最终,走投无路的王斌余又折回包工头家讨薪,被骂成像条狗,遭到拳打脚踢。极度绝望和愤怒之下,他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公安局投案自首。最近,他一审被判死刑。 这是又一起因劳资纠纷酿成的极端恶性事件。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作为工会组织,在维护农民工权益过程中,应该有什么样的作为? 浙江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方火春认为,有些地方的工会面对农民工和企业主的劳资纠纷,不仅没有挺身而出,维起权来反而羞羞答答,造成工会是尾巴、是空架子、是花瓶的不良影响,导致农民工对工会失去信心,遇事不找工会,找老乡,依赖于暴力特征明显的民间解决方式。在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工会作用,维护农民工权益,已经成为工会维权工作的当务之急。 刚刚在浙江省义乌市闭幕的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义乌市总工会建立的社会化维权模式,作为工会维权的创新经验,引起全国31个省市区的工会负责人强烈关注。 早在2000年,义乌市总工会就从实际出发,专门成立职工维权中心,把农民工维权问题作为中心工作,和劳动、司法等职能部门以及各种社会力量联手合作,借风借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维权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多达30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3.2%,阻止群体性恶性事件28起,共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义乌工会的维权模式表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会大有可为。当前,建立健全工会维权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就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级工会必须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来展开。在劳动关系建立环节,要抓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以非公企业、进城农民工为重点,着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在劳动关系运行环节,要抓好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在劳动关系监督环节,要积极配合人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执法检查,切实纠正在一些单位存在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在劳动关系调处环节,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疏导机制,努力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 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应是今年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国各级工会都应组织起来,切实维权! 相关专题:民工讨薪不成怒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