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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纪委等部门限期纠正公务员投资煤矿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5:55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侯伊霖 通讯员 季轩) 昨日,包头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牵头组成了包头市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工作小组,并下达紧急通知,限期在9月22日前清理纠正全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通知要求:包头市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组
织开展清理纠正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清理纠正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在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资,并取得撤资情况证明;二是有煤矿的地区要在9月21日前摸清境内煤矿投资人的情况,并对投资人一一进行甄别,涉及清理纠正范围内的人员,要督促其必须在9月22日前撤出投资。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监督。把查处顶风违纪的问题当作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内容,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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