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红头文件”岂能为乱摊派撑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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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9:4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张红蕊 截至8月31日上午,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以政府文件形式向该区各乡镇、街道、单位的干部职工借款2332.5万元,涉及人员1898人。很多干部职工对此意见颇大。 长期以来,人们似乎有一种“心理惯性”,凡“红头文件”规定的东西,一定会被
据报道,黄山市徽州区区委和区政府为了区域内的公路改建和改善工业园区内的基础设施。竟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规定:处级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者每人借款2万元,科级干部或具有中级职称者每人借款1.5万元,一般干部和初级职称者每人借款1万元。不管当地政府的初衷如何,这一做法都违背了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无论是借款还是其它捐款都应由干部、职工自愿,决不可强行。很显然,徽州区这种游浮于法律框架之外的“行政命令”又是一种“拍脑瓜”行为。 时下,违法“红头文件”频频出现甚至泛滥。首先暴露了一些领导干部法制观念的淡泊和缺失,为了片面地追求经济发展甚至捞到最大化的“政绩”,不惜践踏法律和损害人民利益为代价。同时也暴露出有关监督部门的失察。正是这些原因,使得摊派借款这种违法“红头文件”轻而易举地与世人见面。此类“杰作”的流行,已经不仅仅是对依法行政的一种亵渎,更是一种“罪责”。 我们知道,“红头文件”是政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但权威性再强也决不允许游浮于法律框架之外。因此,要杜绝这类“红头文件”不再损伤民众的利益,必须加强监督审查和法律“过滤”,严把“准入关”,不给其生存的土壤。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种权力在法制的轨道上公正行使。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