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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32个部门单位2004预算执行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22:20 中国新闻网
审计署公布32个部门单位2004预算执行情况

资料图片:审计署 本版供图/Photo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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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28日电 审计署28日发布了今年第3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等32个部门单位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公告全文如下:

  外交部用基本预算支付未列入预算的改扩建工程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驻外机构供应处、北京尚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5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在编制和执行2004年度预算过程中,能够遵循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部门预算比较完整,上年结余资金大部分被纳入当年预算统筹安排。部本级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规,会计记录基本如实反映了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外交部及其相关下属单位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增收节支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支持和保障了国家外交事业的发展。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用基本支出预算资金1 880.30万元支付未列入预算的改扩建工程费用。

  2004年,外交部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未列入财政部核定预算的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改扩建工程支出1880.30万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的规定。

  (二)将预拨工程材料款2 788.20万元列作当年工程项目支出。

  外交部将2004年底前预拨给北京尚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材料款2788.20万元,列为当年工程项目支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三)定期存款本息1 900万元面临损失。

  1994年,外交部在某投资公司存入4笔定期存款共计3000万元,期间收回本息1734万元,后因该公司被撤消,剩余本息1900万元面临损失。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用基本支出预算资金支付未列入预算的改扩建工程费用的问题,要求外交部今后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核定的支出预算;对将预拨工程材料款列作当年工程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外交部从当年该项支出中冲转暂付款科目核算,待实际发生后据实结算列支;对定期存款面临损失的问题,要求外交部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外交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部领导多次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听取审计意见,针对有关问题,制定相关的整改措施和规章制度。并要求各部门强化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观念,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不规范的要尽快进行规范。对用预算资金支付未列入预算的改扩建工程费用问题,该部表示将进一步细化支出预算,严格按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并进一步完善了《外交部国内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避免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相互挤占。对将预拨工程材料款列作当年工程支出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研究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等相关制度。对存放某公司定期存款面临损失问题,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密切关注该公司存款清算情况,尽可能减少国有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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