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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有关下属单位套取财政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22:20 中国新闻网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审计署对科学技术部(简称科技部)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其归口管理的科技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等10家单位。

  一、基本情况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科技部能够按要求批复所属单位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等规章,不断改进和完善科技资金管理,对部属单位创办的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部属单位之间实行了会计主管轮岗制度。但审计也发现,在财政财务收支和科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分配到位率低。

  2004年3月,科技部在安排年度预算时,76.25亿元科技专项资金中仅有18.18亿元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占23.85%。这一做法,不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中“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及《财政部关于编制2004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中“有预算分配职能的部门要提高年初预算分配到位率,年初预算预留指标要严格控制在国务院规定的预留比例之内”的规定。

  (二)历年结余资金6.19亿元未及时分配使用。

  至2004年末,历年结余的科技专项资金6.19亿元仍滞留在科技部本级,未按规定及时分配下拨。这一做法,不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中“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好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有关部门要按时批复预算、拨付资金”的规定。

  (三)有关部门将1500万元科技资金转移存放到部外单位。

  截止2004年底,科技部办公厅、基础研究司、条件财务司共将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资金1500万元,转移存放在钢铁研究总院、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等单位,并由其支配使用,脱离部门财务监管。至审计时,这些司(厅)已从中报销会议费、评审费、培训费、稿费、交通费、餐费等404.40万元,向其他单位拨款379万元,结余716.60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的规定。

  (四)有关下属单位套取财政资金800万元用于企业注册。

  1998年7月,原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现为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在代行分配863计划生物领域资金过程中,虚列3个科研项目,套取财政资金800万元用于与民营企业共同开办公司。

  (五)有关下属单位违规使用863计划课题经费2632.50万元投资办企业。

  1997年,原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所属全资企业中生北方生物工程研究所(简称中生所),与其他单位共同投资组建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凯正公司)。1997至1998年,中生所向凯正公司投资2925万元,其中除自有资金292.50万元外,其余2632.50万元为863计划课题经费。

  上述(四)、(五)项做法,不符合《财政部、科技部、总装备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八六三计划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列入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的规定。

  (六)有关下属单位预算编制不实。

  2001至2004年间,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在《若干重点产品技术贸易措施研究》等课题预算中编列所谓“试制费”、“燃料动力费”、“测试及化验费”等,共取得财政资金647万元。至2004年末,这些课题实际均未发生上述支出。这一做法,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合理编制课题研究费支出预算”的规定。

  (七)部分所属单位科研课题预算编制过大,造成较多结余。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2004年完成的有关课题,共结余资金224.23万元,占课题总预算的64.07%;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2004年完成的5个课题,共结余资金317.02万元,占课题总预算的39.63%。上述做法,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合理编制课题研究费支出预算”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分配到位率低和历年结余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问题,要求科技部提高年初预算分配到位率,尽快分配下拨历年结余资金。对科技资金被转移存放部外单位问题,要求进行清理,追回资金,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原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收回被套取的资金,统一安排用于下年度科研支出。对原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违规使用863计划课题经费投资办企业问题,要求科技部责成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按《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核算,用于科研项目支出。同时,对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予以通报批评。对所属部分单位科研课题预算编制过大,造成较多结余问题,要求科技部责成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真实合理编制课题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建立完善科技项目库,大力提高年初预算分配到位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科技专项资金和科研课题管理;抓紧清理整顿部属单位所办企业;增强财经法纪观念,严禁转移挤占挪用科技资金,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科技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专门发文将审计决定逐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要求对照检查,采取措施整改。对年初预算分配到位率低问题,科技部正在研究改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备选库建设。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问题,科技部在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中,已提出项目安排,报财政部核批。对科技资金被转移存放在部外单位问题,科技部已全部清理,并将资金余额收回部机关,集中管理。对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科技部已责成相关单位认真清理,收回了资金,拟按照相关规定安排用于下年度科研支出。对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违规使用863计划课题经费投资办企业问题,科技部责成该中心严格按规定将863计划项目经费专项用于科研项目支出,该问题正在落实中。对部分所属单位科研课题预算编制不实、结余比例过高问题,科技部已责成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真实合理编制课题预算。

  附件

  科学技术部关于落实2004年度

  预算执行审计决定情况的函

  2005年7月28日收到《关于科学技术部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决定》(审民族决[2005]212号,以下简称《决定》)后,我部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五次召开部机关各司局及部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我们专门发文将《决定》中提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逐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要求各单位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以前和现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主动整改。我们还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我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列为我部“科技管理改革年”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

  为营造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防患于未然,我部要求各单位在制定各项改革发展目标时,要研究相配套的财务管理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就执行《决定》的具体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年初预算分配到位率低的问题。

  我部积极研究改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加快项目的组织、论证工作,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的建设,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的滚动管理,提高年初预算分配到位率。截止6月底,已执行全年预算的65.22%,其中应用技术研发资金执行全年预算的47.33%。大幅度高于去年的年初预算到位率23.85%和1.18%。

  二、关于历年结余未及时分配使用的问题。

  对历年结余资金的使用问题我部一直高度重视,积极与财政部协商,争取全额安排支出。今年我部结合“十五”计划实施和相关科技重点工作,申请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7000万元,用于科技专项工作,财政部正在核批中;在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中,我部申请动用全部以前年度结余经费,用于落实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和“十一五”科技计划启动等工作,待财政部核批后将按计划在“十一五”初期全部安排使用完毕。

  三、关于有关部门将1500万元科技资金转移存放到部外单位问题。

  我们按照《决定》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资金余额7166108.86元已全部收回部机关,集中管理,继续用于相关工作。

  四、关于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我部已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清理,收回了财政资金。我部将统筹考虑,按照相关规定安排用于下年度科研支出。

  五、关于生物中心违规使用863计划课题经费2632.50万元问题。

  我部已责成生物中心对863计划项目经费严格按《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1]207号)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用于科研项目支出。生物中心高度重视,专门发文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审计决定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项目承担单位对专项资金的开支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正式回函保证课题经费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支出。

  我部作为科技计划归口管理部门,每年预算逾百亿,其中98%以上用于各大科技计划,经费使用的单位涉及各部门、各地方,既包括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也包括各类企业,监管任务十分繁重。本次审计工作,对我部改进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科技管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我部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科技管理流程,增强审计监督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推动科技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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