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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警惕灰色兼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13:52 南风窗

  兼职何止在煤矿

  《南风窗》(以下简称《南》):前不久中央下文严厉禁止各级官员在煤矿入股,限期退出,你对此如何看待?

  顾海兵(以下简称顾):当前我们以严厉的态度处理官员在煤矿的兼职,主要是受了众
多矿难的刺激,首先中央能否令行禁止就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一个考验,因为很多官员在煤矿的利益路径是非常隐秘的,所以在执行中很可能大家有躲过风头去的想法。其次我认为紧靠下文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南》:除了官员在矿山入股,还有什么问题你认为值得关注?

  顾:我把这些现象概括为“灰色兼职”,所谓灰色兼职是指现行法律没有明令禁止,有时甚至获得支持,但带来不当之名与利的兼职。我国政府官员兼任国有、民有、自有企业的实质性管理职务非常普遍,这种行为虽然没有像矿难一样造成严重伤亡,但是它使得公权力被私用。官员当老板的企业,当然在官场路子多,在税收、土地批租等领域,极易造成腐败,对于要求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危害其实并不比矿难小。比如政府官员在营利机构兼职,那么他到底以企业最大利益为目标,还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这就矛盾了。

  《南》:那么对于国有企业呢?

  顾:这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我们国家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官员直接当厂长是有的,但是眼下这个时代再搞官商合一的红顶商人就说不过去了。该交给市场的事情要交给市场,我们现在大量国有企业占据高利润的产业,以行政权力的支持为背景,效率低下而且大搞垄断,扮演了与民争利的角色,这是很说不过去的。即使是在公共服务的领域,国有资产也要建立符合市场规则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理人员要向企业负责,而不是向政府上级负责。过去有多少国有企业被搞垮竟是好官我自为之的结果?这个教训非常深刻。没人能够三头六臂。

  防止行政权力的隐形交换

  《南》:目前还有一些官员担任一些美誉度非常高的社会职务,比如高校客座教授,非政府组织名誉会长,你认为该如何评价?

  顾:当前我国行政官员兼任大学教授、学会(协会)会长的情况非常普遍,比较常见的是中高级官员担任大学兼职教授,甚至还担任研究生指导教授或院长。从官员角度看,获取高校的兼职教授,就得到了一种学术荣誉,就可以把自己看作是“儒官”,就可以消除一部分人对“纯官”的低评价。如果这个兼职教授还能像校内职业的教授一样,招收硕士研究生,乃至博士研究生,则既可以满足做导师之愿望,又可以培养一批弟子为自己做官创造更好的社会基础。可谓权、名、利三收。另一方面从高校看,聘请了官员担任本校兼职教授,即使付出一些成本,如讲课费、补贴费等,可以说,其收益是巨大的。

  常被人忽略的是,政府官员到高校兼任教授甚至院长,正像官员到企业兼任董事长总经理一样,是违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引发了不正当竞争。作为公务员,他必须立足于为国家、为全社会服务,决不能为小团体、小圈子服务,不能厚此薄彼,不能近于此而远于彼。同时,学校和学校之间也是竞争的,一个高级官员兼任甲高校的教授,这种兼职对于别的高校来讲是不公平的。省部级高官兼任院长的高校与普通教授担任所谓“处级”院长的高校之间,是不可能有公平竞争的。现在我们的法规已规定官员不许到企业兼职,同样,我们也必须制定法规不许官员到高校兼职,即使这个官员很有学问。这就是游戏规则。官员不可贪婪越位——权、名、利一个都不能少,错位——既种不好自己的地,又荒废了别人的田,一身不可二任,否则,必然缺位——不能做到公正执法、公平运作。政府及其官员,其任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提供全社会所需要的公共产品,提供私人不可能、不愿意、不适于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担任兼职教授,显然是提供了不该提供的私人产品、非公共产品!

  灰色兼职的根子在文化中

  《南》:对于你所说的“灰色兼职”有解决之道吗?

  顾:我想推动立法是非常重要的,至少可以在法律上明确这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如果其他行业兼职目前还管不了,不妨首先从公务员队伍开始做起,在《公务员法》中就应当有这方面的内容,而且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应该有可操作性。比如正副主任医师的灰色兼职更多的是走穴形式、半地下形式。由于其大量存在与所引发的风险,政府卫生部门2004年12月16日曾出台了一个规则,要求医师走穴要经过本单位批准、要有走穴单位邀请书。不过,违反规定怎么办呢,说不清,所以这种规则就像“严禁大吃大喝”一样最后难于落实,不过是一句口号而已。

  更可怕的是这种随意兼职的行为,已经被文化所认同,变得见怪不怪,连原本被称作象牙塔的校园都不能免俗。比如,大学教授是双肩挑教授,即担任大学校处级领导的教授担任后勤集团与校属公司、大学控股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但在编制上仍是教师系列。2005年6月份发生在安徽泗县的几百名孩子在注射了甲肝疫苗后出现严重异常反应这一事件所涉及的某某公司就是由某某省医学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兼任董事长。此人在2000年改制后的公司中获得人民币2033.1万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5%。

  《南》:你觉得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是什么?

  顾:一方面我认为是在制度层面,对官员和其他掌握公共权力的人缺乏自上而下的监督,谁有了权力就有很多渠道寻租,可以处处逢源。

  在文化层面就是中国数千年来的政治传统造成的官本位观念,一些人之所以能兼几个头衔,似乎三头六臂,无所不能,是因为一切都是以官的等级来衡量,全社会级别化,人人都纳入级别,教授可以享受处长级待遇,院士可以享受副部级待遇。反过来,处长和教授也就可以置换了。我们缺一场在制度构架和灵魂深处的洗礼。本刊记者 郭宇宽 实习记者 白涛涛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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