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第0572号提案的办理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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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7:29 北京市政协网 | |||||||||
北京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572号提案的办理报告 具体工作如下: 一、我们以2008年为倒计时已做了倒排工期,分三年将逐步完成本市户外广告的规划和清理整顿工作,逐步将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彻底清除。今年是第一年,市政府将本市治理
二、灯杆广告应当禁止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路灯、电力、电讯、电车等杆上禁止附着广告设施。我委已与2004年12月发布《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清理整顿利用路灯设置灯杆挂旗、灯箱广告的通告》,通告明确要求2005年3月底前全部拆除灯杆灯箱广告设施。目前,已经拆除5139块灯杆灯箱广告,还有部分灯杆灯箱广告没有拆除,城管执法部门已按照法律程序,进入强制拆除阶段,预计本月全部拆除。 三、公交候车亭附着广告问题,管理办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必须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不得影响识别和妨碍通行。同时《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规定,利用候车亭设置广告必须符合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中途站的户外广告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首末站的广告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此项工作我委已经和公交总公司协商,本月底将遮挡车窗的车身广告予以清理。对本市候车亭附着广告的清理整顿工作目前已经启动。 四、利用施工围档发布广告问题,也是明显违反设置管理办法的。城管执法部门已经拆除了部分施工围档上的广告,目前正在陆续查处并拆除类似附着广告。 五、对道路名称标志牌附带广告问题,我委已同交管部门进行协商。 相关专题:北京市政协与新浪联合征集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