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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谁逼走了调查教育乱收费的物价局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1:01 东方早报

  原安徽省阜阳市物价局局长张洪钧调查并制止教育乱收费遭到阻挠,物价局价格检查权被上收,公用经费被停拨,因不堪忍受巨大压力,辞去了物价局局长职务。

  谁逼走了物价局长?

  制止教育乱收费其实是一场制度和利益的博弈,在这场博弈中,制度成了失败者,
张洪钧成了牺牲品,省里定的收费标准和禁止教育乱收费的规章制度成了儿戏。张洪钧屈原式悲剧的根源在于他没有遵循奉命行事、体现领导意图的官场“潜规则”。也许在辞职之后他才会明白,很多人其实是愿意乱收费的,因为按照省里的标准顶格收费,虽然不符合大多数学生的利益,却符合长官意志,能够为教育事业“增加经费”。

  任何一个制度的执行和职务行为的开展,都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张洪钧第一次提出辞职的理由是“外部工作环境恶劣”,这种外部环境的好坏,既是由制度决定的,也是由制度的制定者决定的。一级政府如果不能对其下属部门一视同仁、公正对待,依法予以工作上的支持,就不可能有好的政风,也不可能有好的政绩。只有政府及其领导的公正、清明,才能保证每一个公职人员真正做到“正道直行,竭忠尽智”,制止教育乱收费才不会受到阻挠,张洪钧式的辞职悲剧才不会再次上演。

  河北省委督查室李献军

  辞职传递出危险信号

  治理乱收费,反被乱收费“治”,如此乾坤颠倒的行政生态,传递出的危险信号,显然发人深省、值得警惕。

  价格检查权本是《价格法》等国家法律赋予物价部门的法定职权,而物价局更是依法设立的政府职能部门,如果上级领导在乱收费利益的驱使下,轻易就可以将这种法定职权上收(其实就是变相取消),进而以断绝公共经费为要挟,废掉堂堂一个政府部门的“武功”,使之近乎瘫痪,那么,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底线又在哪里?近日有专家指出,“政府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人民利益的维护者,不能受某些利益集团的左右,应超越利益集团的利益,真正为公共利益服务”,而包括教育在内的许多公共服务之所以总是不能到位乃至诸如乱收费之类的现象丛生,说到底,也是一个政府行为被既得利益者挟持。

  因此,逼迫张洪钧辞职的,不仅仅是他个人以及物价局一隅的环境恶劣,如果听任这种已然危险的环境继续恶劣下去,不仅教育乱收费现象无望根本遏止,而且依法治国的国家基本方略也有堪忧之虞。

  湖北省沙洋县张贵峰

  对物价局长的几个假设

  “谁不想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不到万不得已,谁会辞职呢?”这是张洪钧的话。笔者由此萌发了几个假设。

  假设一:如果张洪钧热衷官场,一心想着升官晋爵,他还会这么坚持吗?肯定不会。上级部门决定自己升迁与否,有些人讨好领导还来不及呢,他又怎能如此让上面不高兴?又怎么能为一项教育收费项目问题拿自己的官运前程不当真?

  假设二:如果张洪钧自身有问题,他还会如此坚持吗?如果他自身有问题,估计调查之前,就有人开始反击。而且我相信,有关部门也不会和他在教育收费上斗来斗去,直接揪住他的问题就够他难受了。

  假设三:如果张洪钧热衷名利,他还会坚持吗?如果张洪钧“聪明”一点,对一些人暗示一番,从中分一杯羹,完全有可能。而且这样做,不但给同僚留了面子,大家一团和气,还能从中渔利。本是皆大欢喜的好事,但张洪钧并没有这样,他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也知道自己的职责。

  一个年轻有为的正处级干部,如今到了这个境地,张洪钧会怎么想?老百姓会怎么想?

  今日安报社王攀

  辞职事件的标本价值

  物价局长调查并制止乱收费却被逼辞职,在当今官场还是低概率事件,但无疑很具有标本价值。

  首先,这是某些地方政府依领导意志行政而非依法行政的标本。物价局动真格不符合上级的心意,价格检查权就被上收,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能动辄被领导意志所淡化、虚置,法律法规还有什么严肃性可言?依法行政还有没有一个底线?

  其次,这是某些地方政府站错位置、自残公信力的标本。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曾反复强调过的说法:“我调查的结果是,中小学乱收费主要是地方政府的乱收费。不是学校在乱收费,都是地方政府逼着学校乱收费”。显然,这一点在此得到了非常清晰的印证。但地方政府的职责是查处和杜绝乱收费,如此言行不一、自相矛盾,政府的公信力岂不大受糟踏?

  再次,这是“逆淘汰”大行其道的标本。坚持依法行政的局长,是应受到褒奖的,而现在却被逼辞职,被潜规则所淘汰掉,这不是地地道道的“逆淘汰”又是什么?“逆淘汰”的盛行,必然引导人们做潜规则的践行者,守法者往往不被尊重甚至被嘲弄。

  山东省济南市孙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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