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田玉飞是怎样从人民口袋“抢劫”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作者:季子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血汗钱,侵吞国有资产,就是从人民口袋里抢劫。 2002年,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川犍电力公司国有股转让,时任犍为县县委书记的田玉飞在县委常委会上,极力促成了将价值4.6亿国有电力资产以4000万元的低价“贱卖”给王德
田玉飞的犯罪过程与一般的官员腐败不同,他不是一般的收受贿赂,而是充分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决策权、领导权,打着改革的旗号,在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主动出击,以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代价,为自己积累“黑金”。 他的犯罪过程不仅与以往的许多官员腐败不同,也与当今世界其他国家的官员腐败现象有明显差异,因而是一个典型的腐败样板。其典型性在于,田玉飞并不满足于一般的权力寻租,而是积极“创租”,即用政府权力去寻找“租金”甚至创造“租金”,在短期内完成个人财富的原始积累。 这种“黑金”积累的可怕性在于,他们不仅要利用权力从市场上获取非法收入,比如官股参与非法煤矿,而且还要想方设法利用改革的决策权和市场经济的规则制定权,在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大肆切割国家现有属于全体国民的财富。如果不能有效遏制这种情况,改革越推进,他们的腐败机会就可能越多。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经济快步发展的近几年,官员腐败金额越来越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以往的几万几十万,到现在的几千万甚至上亿。 要打击田玉飞式的“黑金”积累,仅仅依靠一般的廉政措施,是远远不够的,既要靠大刀阔斧的政府权力改革和稳步的体制改革,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政府干预形式,也要加快立法进程,尽早出台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的专门法律。但是,《国有资产法》从1993年开始动议,至今未能出台。由于法律的缺位,一些地方的权力部门便常常以改革为名,处置国有资产的随意性极大,个别地方官员巧取豪夺国有资产的现象十分严重。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血汗钱,侵吞国有资产,就是从人民口袋里抢劫,因此,这种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