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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评论:改善农村干群关系任重道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54 南方周末

  据媒体报道,由中纪委、中组部、中农办、农业部等10部委组成的村干部廉洁自律建设督察调研组,正分赴海南、湖南、辽宁、山东等8省,对目前群众反映较多、呼声较高的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为期近两个月的深入调研。尽管这方面的工作不容易做,但这是一件好事,必然受到农民欢迎。如果能导向根本解决,中国的和谐新农村则大可期待。

  农村干群关系方面的问题由来已久,而问题的根源则是基层管理体制方面的缺陷以及
相关制度背景的不协调。过去我们对农民有多重束缚,埋下了干群关系的祸根。干部控制的资源太多,尤其是控制了土地这样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利益关系中成了主导力量。或者因为村民自治没有兑现;或者因为重选举轻管理,成了“半拉子”民主,在这两种情况下,干部的权力都不可能受到有效制约,以致极少数村干部的违法违纪现象确实比较严重,便有了干群关系紧张的必然性。解决这个问题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的调整,甚至涉及更大的体制调整,单靠地方政府做这件事情便不容易做好,需要中央政府全面统筹,下更大的改革决心。

  平心而论,近几年在农村干群关系方面,各级政府已经做了不少有益的事情,而经济发展本身也给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过去导致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一些因素已经基本消除。计划生育、税费征收这两件曾经最令干部头痛、群众心痛的事情似乎不再是突出问题了。一些地方大规模推进乡镇企业民营化进程,也消除了农民群众对干部怀疑和不满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因素。中央政府近两年出台过一系列促进农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文件,加强了对乡村干部的制度约束,发挥了一些好作用。

  但必须承认,影响农村干群关系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还未根本消除。依我的观察,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村委会干部选举中的违法操控以及农民面对的执法不公,是当前影响干群关系的三大痼疾。在一些发达地区,土地农转非的利益关系太复杂,有的人捞取的好处太多,农民得到的补偿太少,而村干部往往用强制的办法来压服农民,致使相关农民严重不满。同样因为一些地区村干部掌握的权力资源含金量太大,导致村干部选举中的不法竞争和违法操控,极大地伤害了村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热情,甚至引发村民集体上访。相关立法的不配套和法律规定的不完善,造成农村民主选举在操作上的困难,给违法违纪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农村地区较为普遍存在执法不公、行政服务效率低下的问题,也给普通农民以极大伤害。这方面的问题虽然不致引发极端事件,却易让农民丧失对社会公正的信心,助长不良社会风气。

  解决农村干群关系需要一些釜底抽薪的举措,有关报道说这次调研将导致相关法规的修改。首先,要下力气推动农村民主选举制度,尤其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方,应该把这项工作向纵深推进,直至乡镇政府的选举。要解决当选者不管事、管事者不参选这种问题。中央在这方面有了一些好的政策,需要对落实做认真的督察。其次,要削减村干部的权力,特别要让干部放弃对土地的控制,让他们集中解决农村的公共服务问题。农村土地改革要另做统筹安排。再次,要积极推动农村自治组织的发育,把一些公共事务转移到这些组织去做。只要中央政府决心大,这些工作会逐步地有所改进。

  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乡镇财政受到影响,社会出现一种担心,害怕造成农村社会的不稳定。我以为这完全是杞人忧天。好的秩序是“商议”出来的。中国古代农村就是一种乡绅主导下的自治,政府并没有直接插手农村事务。任何社会都需要秩序,如果没有强制,大家会商议出一个秩序来,推举出一个权威来,只不过不同时代的方式有所差异而已。政府的任务是保护这样一种秩序。大量的案例表明,中国农民有很好的合作能力,要相信他们能够解决自己的公共服务问题。政府管理作适当的调整,就会腾出农村自治组织发展的空间,农村以横向联系为特征的秩序也会产生。按这样一种思路去发展,农村干群关系问题也不存在了,因为他们是一家人了。(党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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