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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民企涉水债市有望实现“多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10:59 新京报

  长期以来紧扼民企发展咽喉的融资渠道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的拓宽。近日,据相关部门的知情人士透露:南山实业、红豆股份、江苏阳光等民营企业极可能进入了今年第二批企业债发行名单。如果进展顺利的话,上述三家知名企业可能成为国内首批涉水债市的民营企业。(11月8日《第一财经日报》)

  事实上,解决民企发展资金瓶颈,拓宽债市融资渠道的问题从未离开央行及相关部门
的视野。民企、债券发行机构、国内财经媒体从2002年以来一直在呼吁重新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提高民企在债市中的地位。但实际上在今年5月份央行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之前,1994年以来中央与地方大型国企主导债市的局面从未改观。此次民企有望破冰债市将会成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重要的标志性事件。

  民企涉水债市给民企自身带来的种种益处已无需多言。此次能够“千呼万唤始出来”,不光因为有深刻的背景,同时还仰赖于目前千载难逢的时机。目前民企进入债市有望实现“多方共赢”。

  首先,从监管层的角度来看,民企涉水债市有望在促进

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大局下,维持货币市场宽松的资金面。目前国内信贷分流不畅、投资渠道较少;国外资金普遍持有
人民币升值
预期,资金大量涌入的情况下,债券市场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景象,相当部分资金集中到债市,引入高质量的民营经济发债主体有望缓解债市资金过于充裕的压力。

  其次,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民企涉水债市可以提供更高的收益率和更多的投资工具选项。相比国债、企业债来说,企业债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如国开行最新发行的第23期15年期金融债收益率仅有3.6%,而今年发行的多只10年期债券收益率即达到4.5%左右。再考虑到民企首次进入债市,为吸引投资者,提供的收益率可能较一般国企更高,在目前债市资金面充裕,利率不断走低的情况下,其投资价值更为可观。

  再次,从发债机构承销商的角度来看,民企涉水债市带来的不仅仅是发债主体的多样化,更为现实的是有利可图。今年原定的发债额度500多亿已经用完,国家发改委又增加了700多亿的额度,但同样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许多基金经理纷纷抱怨根本拿不到企业债,这些债券全部被承销商内部消化。

  有了良好的机遇,还必须能够把握机遇。最重要的就是目前涉水债市的困难有清楚的了解,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做到“有备无患”。

  目前最主要的阻力来自于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及制度的缺失。1993年制定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早已不能跟上历史发展的潮流,但是其修订工作一直处于进行之中,年底是否能够出台新的管理办法目前尚不得而知。当然,草草推出不如完善之后再公布于众。新管理条例应在民企进入债市的发行体制、利率定价、投资制度、担保体制、交易制度以及信用评级等六大方面有所突破与完善。另外,国家发改委也应当成立专门的民营企业发债审核委员会,实施专门的审核与发行工作。毕竟现在民营企业发展的水平参差不齐,如果一招不慎,民企债券发生支付危机,牵涉其中的可能不仅仅是一家民企的生存危机,更严重的是整个民营经济的声誉受损,及由此带来的债券市场信用危机。

  □陆志明

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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