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民企涉水债市有望实现“多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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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10:59 新京报 | |||||||||
长期以来紧扼民企发展咽喉的融资渠道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的拓宽。近日,据相关部门的知情人士透露:南山实业、红豆股份、江苏阳光等民营企业极可能进入了今年第二批企业债发行名单。如果进展顺利的话,上述三家知名企业可能成为国内首批涉水债市的民营企业。(11月8日《第一财经日报》) 事实上,解决民企发展资金瓶颈,拓宽债市融资渠道的问题从未离开央行及相关部门
民企涉水债市给民企自身带来的种种益处已无需多言。此次能够“千呼万唤始出来”,不光因为有深刻的背景,同时还仰赖于目前千载难逢的时机。目前民企进入债市有望实现“多方共赢”。 首先,从监管层的角度来看,民企涉水债市有望在促进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大局下,维持货币市场宽松的资金面。目前国内信贷分流不畅、投资渠道较少;国外资金普遍持有人民币升值预期,资金大量涌入的情况下,债券市场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景象,相当部分资金集中到债市,引入高质量的民营经济发债主体有望缓解债市资金过于充裕的压力。 其次,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民企涉水债市可以提供更高的收益率和更多的投资工具选项。相比国债、企业债来说,企业债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如国开行最新发行的第23期15年期金融债收益率仅有3.6%,而今年发行的多只10年期债券收益率即达到4.5%左右。再考虑到民企首次进入债市,为吸引投资者,提供的收益率可能较一般国企更高,在目前债市资金面充裕,利率不断走低的情况下,其投资价值更为可观。 再次,从发债机构承销商的角度来看,民企涉水债市带来的不仅仅是发债主体的多样化,更为现实的是有利可图。今年原定的发债额度500多亿已经用完,国家发改委又增加了700多亿的额度,但同样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许多基金经理纷纷抱怨根本拿不到企业债,这些债券全部被承销商内部消化。 有了良好的机遇,还必须能够把握机遇。最重要的就是目前涉水债市的困难有清楚的了解,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做到“有备无患”。 目前最主要的阻力来自于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及制度的缺失。1993年制定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早已不能跟上历史发展的潮流,但是其修订工作一直处于进行之中,年底是否能够出台新的管理办法目前尚不得而知。当然,草草推出不如完善之后再公布于众。新管理条例应在民企进入债市的发行体制、利率定价、投资制度、担保体制、交易制度以及信用评级等六大方面有所突破与完善。另外,国家发改委也应当成立专门的民营企业发债审核委员会,实施专门的审核与发行工作。毕竟现在民营企业发展的水平参差不齐,如果一招不慎,民企债券发生支付危机,牵涉其中的可能不仅仅是一家民企的生存危机,更严重的是整个民营经济的声誉受损,及由此带来的债券市场信用危机。 □陆志明 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