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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富人“超生”现象:金钱是唯一“护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12:42 法制早报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朱雨晨 特约记者 赵鹏飞

  隐蔽深 躲藏快 手段高 查处难 代价大——

  金钱成为惟一“护照”

  富人阶层的违法生育虽是少数,但影响极坏。破坏社会整体公正,加大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使人们对计划生育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南方日报》与香港《信报》关于中国内地超生现象发生了新的变化,即出现了“超生新贵”的文章刊发之后,内地马上形成一场大讨论。

  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本应得到所有人的遵守,富人却凭借着经济实力,使金钱成为超生的惟一“护照”。

  面对这种现象,许多人认为“超生不能成为富人的特权”,一旦成为特权,势必给普通人带来公平感的丧失和情感上的倾轧,导致人们对计划生育合理性的怀疑;有的人却认为,超生并不是富人的特权,富人只是拥有足够多的社会资源,有能力逾越政策设置的障碍。

  富人超生与以往的穷人超生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富人超生的因由又是什么呢?在富人超生受到社会猛烈抨击之时,本报记者走近富人,听他们讲述他们的超生理由。

  穷富两家庭超生开销对比

  活泼、可爱、天真、无邪是孩子的共性,这些不会因孩子身上有无“超生”标签而改变,然而含着金汤匙出生与生于普通人家在现实中的境遇却是截然不同。

  同样是超生,出生在富贵家庭与普通家庭的孩子,从怀孕、分娩到百天后期的投入是不同的,记者恰好遇到两家几乎同时出生的超生儿,从他们那里了解到了部分数据:

  富人超生六种方式 

  方式一

  伪造孩子天生疾病的证明

  “我的孩子是有准生证的,”深圳的蒋先生并不讳言他获得第二胎准生证的原因,原来是他通过关系找人开了证明,证明自己的孩子得了先天疾病,符合再生二胎的要求。

  “当然,找关系也是要花钱的,成本不比缴纳社会抚养费低,关键是孩子是名正言顺出生的,上户口时省却许多麻烦。”

  方式二

  利用高科技 借腹生子

  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曹景椿介绍说,在沈阳,某私企老板通过代孕中介将受精卵植入某大学女生的子宫,花费15万元,于2005年5月得到一子。

  方式三

  假离婚 多生合法化

  同样是在沈阳,某私企老板为了多生孩子,先和妻子离婚(已育有一子),按《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与一未婚女青年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又离婚,与另一未婚女青年结婚生了一个孩子。这位富人先后三个妻子,共生了四个孩子,所谓不违法的“超生”。

  此外,有的人搞假离婚,暗中还保持夫妻关系。有的人甚至利用包“二奶“,与之建立攻守同盟,实现多生。

  方式四

  花钱“买”二胎准生证

  “多生孩子其实很简单,交一笔社会抚养费以后,多生的孩子一切都和第一个孩子一样。”38岁的陈林,在广州经营一家大商城,今年6月份,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了。

  “在广州,家境殷实的人家不在乎花钱,” 在广州基层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位计生干部告诉记者,广东去年7月22日通过的有关条例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重新做了规定,就全省平均而言,对违法生育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在城镇、农村分别加重了约43%、24%,对重婚者加重了157%;对于高收入者,除了照缴前面所说的社会抚养费外,他还必须缴纳其收入超出部分一至两倍的社会抚养费。

  方式五

  到香港去生小孩

  陈先生在深圳自己经营的工厂生意一直不错。为了能多生一个小孩,他和妻子早早就做好了准备。等妻子的预产期临近的时候,就办理了去香港的双程签证。在香港生,孩子一落地就是香港户口,这样既没有占用他和妻子户口所在居委会的准生指标,在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就可以光明正大,而且还可以不被收取任何的罚款。

  “到香港去超生,是现在很多家境殷实的人的一种做法,因为到香港生一个孩子,全部的费用大概是5万元左右。”在深圳基层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位计生干部这样告诉记者。

  据介绍,在珠三角一些地区出现了这样一些现象:按季度查环查怀孕的统计结果显示,符合准生要求出生的孩子的数量小于申报户口的。“那一部分没有申报户口的,基本上都是等到临产前到香港分娩的。”

  对这种情况,因为香港和内地法律的不同,无法判定其违规。“钻了两地法律的空子。”

  香港政府因为目前很多内地人到香港医院生小孩,占用了香港人的医疗资源,而于今年特别修改了法例。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建议向内地孕妇收取最低收费2万元,包括 3日两夜的住院费。此前内地孕妇在香港医院分娩只需 3000元即可。

  “就是按照香港新的法例来计算,在香港生一个小孩的全部费用,大概也是5万元左右。这对于那些想超生的富人来说,并不是一个承担不起的开支。”这位计生干部如是说。

  方式六

  到国外去生小孩

  史岚是一位连续在国外生过三个孩子的中国母亲,因为孩子的国籍不是中国,所以与国家提倡的“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的基本国策没有冲突,“我们的家庭完全能够承受多个子女的教育成本。”

  据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士介绍,对取得外国国籍以及和外国人结婚但仍然生活在国内的,生育多少胎根据所加入国籍及所嫁对象国籍的国家情况而定,国内计划生育部门是不干涉的。某些公众人物多生子女的事实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非中国国籍成为超生的有效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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