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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迪克酒店火灾遇难者家属索赔7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三年前北京凯迪克酒店火灾导致来京参加普通话交流团的两名香港女童蔡芷欣、刘凯儿丧生,案件1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两名遇难女童的家长在诉状中将凯迪克酒店和两名玩火并引发火灾的香港男童一并告上法庭,并提出近七百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索赔请求。

  二○○二年七月十三日,香港十三岁女童蔡芷欣和十七岁的刘凯儿随香港普通话交
流团入住被告北京凯迪克大酒店1022房间。当晚约十时四十分,住在隔壁1020房间的被告人邓永光、李逸熙在房间内玩火柴后离开,引发火灾。

  凯迪克酒店被指未采取及时的救助,加上酒店相关消防设备存在严重隐患,致使住在1022房间的蔡芷欣被火灾产生的浓烟令致窒息死亡。为此,两名受害人家属一纸诉状,曾于二○○三年将当事方酒店和两名玩火男童告上法庭,并提出相关索赔请求,但后来被告方主体发生变动,原告撤回了诉状。经过两年多时间,原告1日再次提起诉讼,且援引最高人民法院二○○四年颁布的关于人身损害的最新司法解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近七百万元。但三名被告认为,由于案发在前,不能援引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双方为此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在1

日历时四小时的庭审中,经过当事人双方的诉讼陈述和法庭调查,由于原被告双方对赔偿金额等关键诉讼请求的意见分歧太大,法院无法进行民事调解,使案件拖入激烈的法庭辩论阶段,在听取完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辩词之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宣布休庭,并表示将另行择日宣判。在庭审中,受害人家属曾数度落泪,并因为情绪激动,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两名玩火男童的代理律师也对受害人表示出相当同情,但认为火灾并不是导致两名女童死亡的主要原因,而是因为酒店方面的不作为,导致受害人遇难。而酒店方却没有展开答辩,仅提出希望法院以北京消防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作出裁决。

  原告方代理律师之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利峰表示,由于本案属于涉外案件,法庭可能会综合各种证据和诉讼双方的合理请求,在一个月之内作出判决,至于法院会支持哪一方的请求,及具体的赔偿责任比例,现在还不清楚,但他相信法院会作出合理判决。(王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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