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公共卫生和普通医疗需区别对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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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7:02 解放日报 | |||||||||
作者:马龙生 在“2005首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会议上,吴敬琏等学者和官员集中探讨了“看病贵”的问题。吴敬琏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呼吁,低收入者医疗费用应该由政府提供,这是政府的责任,要让低收入者能有钱去买这个基本的服务,这也是医疗保险的作用。“公共卫生体系的部分,肯定是政府的责任。而提供普通医疗服务的单位,需要进行市场化改革。”
吴敬琏先生观点的创新之处,在于不纠缠于当前医改细枝末节上的是是非非,而是在强调“低收入者医疗费用应该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前提下,提出了“公共卫生体系部分”与“提供普通医疗服务”两大部分分别进行公益化与市场化改革的思路。笔者以为,从理性认识的意义来说,吴先生的观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医疗服务公益化与市场化的现实矛盾,因而值得重视。 就在几天前,有媒体报道,卫生部正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关于社区医院床位问题存在两种意见:一是为防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盲目扩张床位和规模,建议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模和床位进行限制;二是建议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模和床位不予限制,由各地在实践中逐步调整。而有些地方正初步计划从明年起逐步取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病床,只保留观察床,用于应对急症发作病人和短期观察病人。 社区医院床位撤与不撤的两种意见,其实就是“公共卫生服务”与“经营性医疗服务”职能定位模糊的具体反映。如果定位于前者,目光就不该盯在床位的撤与不撤上,而更应该在与居民的“贴近性”上下功夫,这主要应该通过“全科特征”、“亲和服务”来体现。病床多少则可根据服务居民的人口数量来掌握,而没必要“一刀切”全部取消。 从吴敬琏先生提出的“结构医改”思路,再看有关社区医院是否撤消床位的争论,笔者深切感到,医改问题尽管千头万绪,但是如果“公益化”和“市场化”区别对待的思想值得肯定,则不妨以此为准则,对现有或即将推出的相关法规审慎校正,为未来的全方位医改减少一些“向后转”的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