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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期待监狱同居会见成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4:32 燕赵都市报

  今年春节,北京女子监狱将开设同居会见,届时,将挑选12名女犯与探监丈夫同居24小时。目前该工作已进入最后的准备阶段。(1月8日《新京报》)

  这是继广东省允许在死刑犯在执行前会见家属后,又一条保障犯人人权的好消息。

  让女犯与探监丈夫同居,是监狱改革的一种进步。如今,从国外到国内,都普遍提高
了对服刑人员人身权益的重视程度,许多国家都有这种所谓的“夫妻同居室”,比如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母子监狱”、“夫妻监狱”。在国外,夫妻同居权是犯人应有的一种权利。所以,从学理上讲,一座文明、现代化的监狱应该与国际接轨。

  给予服刑犯“性解禁”,有利于以人道、亲情促进犯人改造。让表现良好的犯人在会见日和丈夫、孩子共居一天,共叙亲情,可以利用罪犯心灵上尚有的期盼人间亲情这一特点,唤起和激发罪犯积极健康的情感体验。通过亲人的期盼、嘱托、希望,启动罪犯内心的改造动力,发挥“爱心”的助改帮教作用,调动罪犯主动改造、自觉改造的积极性。

  因此,笔者对北京女子监狱将开设

同居会见的做法表示赞赏,并希望这一做法形成制度坚持下去。一是应明确同居房的收费标准,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二是对哪类罪犯可以享有此待遇,应有一个条件限制,避免管教干部确定会见对象的过于主观随意,甚至以权谋私;三是对所有的罪犯应当一视同仁,不能唯钱是举,产生客观上由于受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一些表现较好的罪犯享受不到此项权利,而表现一般甚至较差的罪犯却可以不受限制地享受此权利的负面效果。

  -樵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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